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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改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兑现公示(第一期)为及时足额兑现改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区委区政府已安排201万专项资金,对改制企业原单位正式职工,在独生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改制时尚未领取改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的兑现奖励。 经个人申报,区经委、人口计生委审核,现对原区钼矿、机床厂、供销社、同裕楼宾馆、西山煤矿、农机局、粮食系统(城南粮站、金申谷大酒店)、酒厂、乙炔气厂符合法定奖励的部分职工共628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区人口计生委反映。 一、公示时间:2008年8月20日--2008年8月26日。 二、兑现标准:人均1500元; 三、奖励金的领取途径: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待公示结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到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取奖励金。 四、对于符合条件尚未登记的职工请及时与所在乡镇、街道社区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8500050)或署名留号登陆人口计生委网站。 由于涉及人员比较多,审核工作量比较大,我们决定分批审核、分期兑现,第一期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人员名单详见黄山区政府网公告通知栏。如果因为我们工作给您造成不便的,敬请谅解。 黄山区人口计生委 2008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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