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太平湖风景区服务水平,太平湖管委会面向社会招聘2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女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9-24周岁,身高1.60m以上;
2、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太平湖风景区、太平湖镇所举办活动的讲解工作;
2、负责日常会务、接待工作;
3、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 工资及福利待遇
1、合同制用工(3年),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200元左右;
3、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和医疗等保险;
4、视工作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四、 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以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亲自到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党政办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日至30日;
3、联 系 人:汪燕琴 联系电话:8561136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