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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作者:黄山区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6-02-06 11:22 来源:黄山市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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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黄山区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充实基层队站执勤实力,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招收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一线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要求”中的“38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刑事侦查或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曾在市县专职消防工作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6、尚在服役的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日期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岗位招满时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报名地点:黄山市黄山区工业园区浦园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章站长:13855923380;

郭指导:18655932119;

固定电话:0559-8532301。

3、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报名岗位填写《报名表》(附件1)。

4、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附件1)。

(3)与电子版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三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载《个人征信报告》,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下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或运动员等级证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在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并签订《无重大疾病承诺书》。

体检由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三甲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先行支付,体检合格一经录用,体检费用予以报销)

(三)体能测试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最低要达到合格标准,按照不高于招录岗位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

3、对腰间盘突出、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参加过评残及身体其它部位存在病患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事业的情况,不予招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最高3: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面试办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按照面试分数排名依次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面试通过人员需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等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试用、聘用

1、试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将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日常表现不佳,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限(2个月),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五、相关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的薪酬由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保险(五险一金)构成。

1、工资:战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试用期结束后,依据学历、服役年限进行定级定档。合同期内免费享受体检及服装等待遇,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

2、保险及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及住房公积金。

3、管理制度: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采取轮休等方式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4、工作服装、办公住宿和餐饮伙食等必要保障由单位提供。

5、依法参加工会,享受相关待遇。

六、管理模式

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七、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本单位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招聘程序,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2026年政府专职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黄山市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6日

(撰稿人:章浩  审核人:李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