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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设立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4.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图;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8.互联网营业场所信号接入意向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营业执照副本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图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
互联网营业场所信号接入意向书 | 必要 | 原件 | 电子 | 0份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工作人员将材料上报局办公室审查,县区文化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勘验;
3.工作人员根据局分管负责人决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意见提交区文化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决定,审核通过后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制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照邮寄送达。
2.工作人员将材料上报局办公室审查,县区文化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勘验;
3.工作人员根据局分管负责人决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意见提交区文化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决定,审核通过后出具《办结通知书》并制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照邮寄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苏然 | 政务中心文旅局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陈士强 |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审查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苏然 | 政务中心文旅体局窗口 | 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苏然 | 政务中心文旅体局窗口 | 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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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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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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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占比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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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在哪里办理? | 歙县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9号办理 |
收费么? | 不收费 |
需要哪些材料? | 申请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