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280/202404-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4-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微信解读】太危险!黄山区一男子三轮车载人被罚!

作者: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5:25 信息来源:黄山区警方微信公众号 阅读次数:

农用三轮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

受到了很多农村群众的青睐

但总有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认为三轮车既可载人又可载货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既危险又违法

4月9日傍晚

黄山公安分局民警

在辖区新明乡

G330国道巡查途中

发现一台

低速三轮载货汽车

存在货箱内载人的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

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依法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

三轮车货箱载人危害大

货箱是为载货而设计

没有任何配套的

安全保障设置

加上山区道路交通环境复杂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会加重事故后果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杜绝违法载人

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三轮车的车辆

转向、制动等

安全性能普遍较差

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

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

车辆难以控制

危急时刻

如果不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且由于未登记、未依法购置保险、

乘员和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黄山公安分局

交管大队

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生命安全大过天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