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280/202403-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媒体解读】黄山:多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作者: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5:33 信息来源:中国警察网 阅读次数: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乌石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走进辖区农用产品和日常用品商店对营业执照、农药、药店,来源渠道以及商店日常用品生产日期进行检查,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消费者权益资料,并向群众讲解关于消费者权利保护、惩罚性赔偿等相关规定,现场答疑解惑,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常见的夸大宣传、售后无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消费侵权问题,切实提高消费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文明、健康、理性消费,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保留凭证维护合法权益。

“大哥!今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您了解一下作为消费者享有的权益,也要注意提高反诈意识,别被骗了。”在黄山区中通广场,黄山公安分局联合区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保护知识产权、反诈等系列宣传。现场,分局有关警种设置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结合相关案例,现场解答群众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及反诈知识方面的疑问,同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

在太平湖畔,太平湖派出所联合太平农商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现场咨询、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识别非法集资、理性投资理财等多方面的内容,着力提高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风险防范能力。

在新华乡,新华派出所民警辅警走进辖区商超、药店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辅警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维权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消费者防骗识假维权能力,倡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陈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