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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国祥同志工伤认定结论的公示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5:03 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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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批)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黎国祥

北京建达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黎国祥

1968.09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8533507                                 

 

 

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