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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文祥等7位同志工伤认定结论的公示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15:20 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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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批)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王文祥

安徽佰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文祥

1987.0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项

工伤

2

陈君

安徽大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陈君

1979.0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深圳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汪华

1976.0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六)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黄山太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张斌

1978.0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黄山市黄山区金球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焦青叶

1980.0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大门分公司

谢建辉

1979.0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六)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黄山市黄山区全域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徐金梅

1978.0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六)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8533507                                 

 

 

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