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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公示

作者: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2-08 08:38 来源: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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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区清退的可用于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合计19套,结合我区2022年下半年20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现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期实物配租房源计20套,其中二居室3套,一居室17套。分别坐落在云门路北侧狮形山小区1套,轩辕大道恒泉雅居小区14套,经开区象形山公租房小区2套,千枫园小区2套。

二、申请审核情况

2020年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中,申请实物配租家庭20户,其中低保家庭10户,低收入家庭2户,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4户,新就业家庭3户,外来务工1户。

三、租金标准

低保、低收入住户租金标准按每平方米每月1.20元执行;其他住户租金标准按每平方米每月4.00元(恒泉雅居每平方米每月4.5元)执行;物业服务费每月10元(恒泉雅居每月20元)。租住期间所发生的其他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负担。

四、户型选择要求

根据配租人家庭人口组成和房源实际情况,对本次一人或二人(夫妻、两代同性)家庭配租房源原则上为一居室户型,二人(两代异性)和二人以上家庭配租房源原则上为二居室户型。

五、选房方式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分四批次进行摇号选房,分批摇号顺序按低保,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就业家庭进行。

六、本次配租实行分批电脑摇号,按照电脑摇出顺序,根据户型选择要求,依次选定房源。

七、每户选房结果,将立即登记在册,当事人签字确认。

八、实物配租家庭选定房源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区住建局住房发展与保障股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凭申请自行办理水电过户手续。过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属主动放弃承租。

九、实物配租对象抽取选房顺序放弃选房、选取房源又主动放弃承租的,将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十、本次实物配租房源情况、配租对象和配租结果均通过黄山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联系电话:8534140

 

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撰稿人:王长军 审核人:周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