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04-10 00:002023-05-11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阅读次数: 来源:黄山区住建局

为促进黄山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和运用,合理布局砖厂。避免和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我局牵头制定《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周丽芳;联系电话:8580947。

意见征集邮箱:21531019@qq.com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黄山区住建局

2023年4月10日

 

 

《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山区进行了大量老旧小区改造和新房屋建设,推动了建筑砖材需求量的增加。但黄山区建筑砖材厂建设布点缺乏规划,长期处于“散、乱、小”的发展状态,相对应的制砖行业也存在大量低端落后产能,这与土地资源紧缺,自然能源相对匮乏,环境污染问题的现状形成了尖锐矛盾。总之,低端落后产线生产的墙体材料产品已日益不能满足黄山区现阶段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对现有建筑砖材厂进行整治,对黄山区建筑砖材厂建设合理布点规划已势在必行。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黄山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主要目标:1、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落实布点方案,将砖厂布点方案纳入城市规划的统一控制体系,严格控制砖厂的用地规模。科学合理的选择砖厂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充分考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重要条款;制定本规划的总则;规划目标;需求量分析;砖厂布局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的实施措施与建议。

 

 

 

 

《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规划背景

1.1编制背景

1.1.1黄山区建筑砖材厂存在的问题及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黄山区进行了大量老旧社区改造和新房屋建设,推动了建筑砖材需求量的增加。与群众用砖需求增加相对应的是目前黄山区制砖行业仍然存在着大量低端落后产能,这与土地资源紧缺,自然能源相对匮乏,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现状形成了尖锐矛盾。这些低端产能的存在,使得部分装备制造商为迎合落后砖瓦生产厂家需求,生产低成本低质设备,冲击规模化装备制造企业,导致装备制造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拖累行业进步。总之,低端落后产线生产的墙体材料产品已日益不能满足黄山区现阶段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对现有建筑砖材厂进行升级,开发生产高品质建筑材料产品。

黄山区建筑砖材厂建设布点缺乏规划,长期处于盲目发展状态,导致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非法占地、滥用耕地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相当突出。随着《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等文件的出台,全国范围内相继开展了建筑砖材厂综合整治的工作,黄山区关闭不符合规划、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的制砖厂,推动了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1.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

1.1.3农房质量安全提升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1.2规划成果概述

1.2.1规划历程

1、现场踏勘:2021年8月,我院项目组进行实地调查工作。

2、初稿编制:2022年3月,完成规划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并进行第一次成果汇报;

3、规划评审:2023年3月8日,完成规划方案评审稿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得到黄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2规划成果概述

本项目为编制《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编制主要内容:剖析国内砖瓦行业发展背景、科学合理预测黄山区各乡镇人口规模并计算制砖需求量、从区内建设需要、产品升级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明确制砖厂规划整治原则、体现制砖厂绿色、环保、节能、安全建设要求;提出近、远期制砖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目标;明确制砖设施提出设置规模、设置数量、用地规模及空间布局和规划落位。

第二章 黄山区城市概况

2.1地理位置

黄山市黄山区位于安徽省南部,介于北纬30o00′~30o32′,东经117o50′~118o21′之间,南北长约57.83公里,东西宽约51.75公里,总面积1775平方公里。东连旌德、绩溪,东南与歙县、徽州区毗邻,西南与休宁、黟县相依,西与石台、青阳交界,北与泾县接壤,著名风景区黄山、太平湖皆在境内。区人民政府驻甘棠新城,距合肥254公里,距屯溪110公里,距黄山北大门19公里、南大门51公里、西大门21公里、东大门30公里,距太平湖18公里。

 

图2.1-1黄山区区位图
2.2区域概况
2.2.1地形地貌

黄山区南部有黄山山脉,北部为九华山余脉。地貌属皖南山区中部的高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区,地势南高北低,最高处为黄山莲花峰,海拔1864米;最低处为新丰乡,海拔85米。

2.2.2气象条件

全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春、秋季短,夏、冬季长。年平均降水量1500~1600毫米,多集中在春、夏季。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47.6小时。区境由于黄山层峦叠嶂、峡谷纵横的复杂地形对太阳辐射和中低层大气环流产生影响,以致形成特殊的山地季风小气候,并直接影响黄山周边地区,形成冬冷夏凉的小气候特色。受黄山地形影响,山地中降水明显增多,局部降水分布不均,极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灾害。春季气温上升不稳,呈湿冷特色;夏季因为雨水较为集中,呈湿热特色,易发生洪涝及泥石流灾害;秋季降温明显,易发生夹秋旱,山区昼夜温差可达10℃以上;冬季干冷,长期雨雪现象较少。

一般年平均气温为15.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4℃,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8℃,无霜期达210—230天。

2.3 现状交通

2.3.1 高速公路建设:“十三五”期间,黄山区积极推进芜黄高速的建设,共完成投资6.5亿。至“十三五”末,黄山区境内拥有一条通车高速,总里程达到58.729公里。

“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完成黄山至池洲高速铁路和黄山西站站房及站前区建设,2024年前实现通车运营,积极推进途经黄山区的宿望宣(宿松-望江-宣城)城际铁路建设,连通合福高铁、杭黄高铁,进一步加强与杭州衔接,实现与皖西南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及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的快捷连通,积极谋划“五山”(齐云山、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大别山)联动快速铁路建设,提升黄山区与周边城市的通达能力,基本实现铁路客运快速化。

2.3.2 普通国省道建设:至“十三五”末,黄山区境内拥有3条普通国道和6条普通省道(包含两条环线),国省道总里程达到357.417公里,相较“十二五”末国省道里程增加130.67公里,增长57.63%,已初步形成“两横五纵两环”的普通国省道布局。

“十三五”期间,先后实施并完成G530焦村集镇外环段改建工程、G205谭家桥镇城区改线工程、S605环太平湖俞家隧道、共幸大桥及接线工程、S103仙源至三口改建工程等重点改建工程,完成了G330洞合线路面大中修工程、S103三口至谭家桥路面改善工程、S103市界至龙门路面改善工程、S217黄山区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等重点养护工程项目。形成由G3京台高速、G330、G530、G205、S103、S217、S219、S472、S605、S606构织的黄山区对外干线公路网,路网通行能力显著增强,公路网络体系逐步完善,东西承接、南北交互的区域交通重要节点初步形成。

“十四五”期间,普通国省道路网以提升通行速度和服务水平、提高乡镇通达覆盖面以及加强综合路网衔接转换为重点,进一步消除普通省道低等级路,形成高等级干线公路网,推进普通省道提档升级,实施国省干线公路“达标工程”、“品质工程”,优化与高速公路网的衔接,加强与重点旅游景区、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等经济节点衔接,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品质。

“十四五”期间,建设完成G205谭家桥镇域改扩建、G530阳湖里至庄里段改建工程(池黄高铁黄山西站连接线至国道530)、黄山区四条旅游风景道美丽公路一期工程等项目,持续推进G330和平至萌坑段改建工程,积极谋划G205谭家桥至冈村段公路升级改建工程、S605环太平湖公路九华岭隧道、S606环黄山冈村至焦村新建工程、S475黄山区谭家桥至歙县许村公路、G330至G530国道连接线(太焦公路)等项目。

2.3.3 “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期间,黄山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62公里,建设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7公里,黄山区大桥至三口公路改建工程17.5公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70公里,危桥改造工程5座,交通专项扶贫工程51个,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农村公路宜绿化路段,县道绿化率达到100%,乡道绿化率达到98%,村道绿化率达到95%。乡镇全部实现通三级公路,较大村民组基本实现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路域环境稳步提升,新改建工程质量好,安全隐患治理达标。

“十四五”期间,黄山区将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契机,结合村庄布局调整,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推动自然村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路通达广度和深度。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危桥加固改造、养护等工程,加强临水临崖、坡陡弯急等重点路段整治,基本完成村道路段治理。推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推进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新型村镇出口路等改造,支撑乡村产业发展。全面开展预防性养护,增设农村公路管养技能培训,实现公路养护由被动向主动预防转变,确保建后管养持续发挥效应,结合黄山区实际发展需要,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促使农村公路从“畅”到“优”的全面提升。

“十四五”期间,完成50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完成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140公里、危桥加固改造17座、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40公里隐患处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30公里(含预防性养护),总投资约3.13亿元。

至“十四五”末,农村公路总体规模达到1219.753公里,其中三级以上公路里程不低于250公里,县、乡道三级及以上公路达到60%,实现乡镇及行政村四级及以上公路通达率达1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危桥隐患。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第三章 上位规划解读

3.1 《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3.1.1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3.1.2 规划范围:市域范围:黄山市全域范围。

(2)黄山区中心城区范围:副城区北至京台高速沿线,南抵金城大道—浦溪河沿线,东达丹霞路,西临庄里村、张家埂村山脚线,面积22.41平方公里。

3.1.3城市人口规模:

(1)市域层面:预测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170万,城镇常住人口124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3%,全市实际管理服务人口194万,其中持续旅游人口24万。

(2)中心城区:规划期末,甘棠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12万人。

3.1.4 完善内部交通网络

屯溪组团主干道:包括黄山路、西海路、迎宾大道、徽州大道、梅林南路、新安大道、前园路、百鸟亭路、天都大道;

新城组团主干道:包括梅林大道、轩辕大道、歙州路、百川路、齐云大道; 岩寺组团主干道:包括永佳大道、迎宾大道(岩寺段)、环城西路、二环路、外环北路。

甘棠主团主干道“一环”是指仙源路—太平南路—翡翠东路—翡翠西路。“四横”是指平湖路、慈光路、黄荆路、金城大道,“三纵”是指轩辕大道—北海路、浦园大道、丹霞路

3.1.5 优化城镇体系

以现有城镇体系为基础,适应人口总量、结构变化、流动趋势,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体系。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合理优化各级城镇职能分工。

表2.3-1 黄山市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级别

个数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万人)

市域中心城市

6

屯溪(含屯光镇、黎阳镇、阳湖镇、新潭镇、奕棋镇)、岩寺镇

68

市域副中心城市

l

甘棠镇

12

县域中心城市

4

徽城镇、海阳镇、碧阳镇、祁山镇

23

重点镇

26

仙源镇、汤口镇、太平湖镇、焦村镇、谭家桥镇、耿城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深渡镇、郑村镇、北岸镇、王村镇、三阳镇、齐云山镇、万安镇、五城镇、东临溪镇、溪口镇、商山镇、宏村镇、渔亭镇、金字牌镇、平里镇、历口镇、安凌镇

15

一般镇

22

三口镇、乌石镇、桂林镇、富揭镇、许村镇、溪头镇、杞梓里镇、霞坑镇、岔口镇、街口镇、雄村镇、蓝田镇、流口镇、汪村镇、月潭湖镇、西递镇、柯村镇、小路口镇、闪里镇、凫峰镇、塔坊镇、新安镇

6

合计

59

 

124

分类引导乡村有序发展。以行政村为单位,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撤并搬迁和其他类五种类型,对全市城镇开 发边界外647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引导村庄布局优化。有序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的宜居宜业建设,激活产业、优化环境。加快“城郊融合类村庄”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保持“特色保护类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

延续性,增强特色保护和环境塑造。严格限制“搬迁撤并类村庄” 新建、扩建活动,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合理推进建设地

增减挂钩、“空心村”整治。开展“其他类”的人居环境整治。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严禁乱占耕地建房,不得盲目拆村庄建高楼,不得把拆除农房、建设大规模集中农房作为村庄建设方向。

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加大对茶产业、特色种养业等 特色农业与文旅康养深度融合项目的用地倾斜。支持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保障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用地供给。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获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及收益共享机制,整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推动土地连片开发。

 3.1.6 总体规划解读

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本规划的重要依据和上位规划,对黄山城市定位提出了较高的标准,确定了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数据,同时也对黄山市水、大气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指导黄山区制砖厂整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建设美好乡镇,落实黄山区制砖厂建设,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不论城市还是乡村,人民对于住房的需求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黄山区目前大多制砖厂的规划思想、理念、方法和技术还是建立在原来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之上,不能适应现代的社会发展和以城市发达生产力带动的农村新一轮建设的指导思路。做好黄山区制砖厂规划和产品质量提升,对黄山区乃至整个黄山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都将意义重大。本规划将在上位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黄山区制砖厂规划,以关停一批老旧制砖厂,改造一批设施和手续较为齐全制砖厂满足群众产品要求不高建材产品需求,合并扶持一批技术实力较强的制砖厂为指导,推动区内建筑砖材产业转型升级。

3.2 黄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2.1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1、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首先保障中心城区所需用地及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兼顾其他用地需求。

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3.2.2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城镇体系布局

黄山区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一轴、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主要指甘棠镇,是黄山区的中心城镇,要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城区功能,强化中心地位,辐射带动周边各乡(镇)发展。

一轴:指沿合铜黄高速公路分布的城镇发展轴,包括汤口镇、谭家桥镇、甘棠镇、太平湖镇等镇,为黄山区的重点镇,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产业,加快黄山区旅游建设。

多点:指黄山区其他各城镇,重点发展“一湖四门”。“一湖”即太平湖,“四门”即谭家桥镇、汤口镇、焦村镇、耿城镇。这五个城镇应该作为黄山旅游的集散地重点发展。

3.2.3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1、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引导人口向城市和重点镇集中,促进城镇集聚建设,合理增加城镇用地规模。规划期间,城镇用地新增24.23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855.66公顷。

2、逐步缩减农村建设用地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重点工程搬迁,积极引导农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规划期间,全区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155.58公顷,归并、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16.33公顷,到2020年末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147.40公顷。

3、适度控制独立工矿用地

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适度控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优先保障环保、能源、重点矿产开发等项目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复垦、归并等减少独立工矿用地10.00公顷,到2020年末,全区独立工矿用地为594.34公顷。

4、中心城区用地安排

2005年,黄山区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600.00公顷,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达1100.00公顷,比2005年规模增加500.00公顷,人口为11万人,人均用地100平方米。

 

图2.4-1:黄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2.4 土地规划解读:全区土地规划所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与空间布局,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落实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本规划的重要依据和上位规划,根据黄山区的相关规划指标,依据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与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制砖厂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黄山区制砖厂建设,具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控,通过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加强对黄山区制砖厂土地利用调控和指导。

3.3 黄山区美好乡村布点规划(2014-2020)

3.3.1 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农民主体。

2、合理聚集,节约用地。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4、突出特色,弘扬个性。

5、适度超前,建设配套。

3.3.2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山区行政辖区1775平方公里。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之外的范围的村庄。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4年-2016年

远期:2017年-2020年

3.3.3 规划目标

在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黄山区域范围内村庄的布点,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 “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的镇村空间布局体系。

1、生态宜居村庄美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2、兴业富民生活美

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文明和谐乡风美

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推进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目标2016年达标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标比例达90%以上。

3.3.4 村庄布点规划

黄山区14个乡镇中共有79行政村居,村庄总数790个,大部分村庄在各镇基本呈离散分布,农业人口约12.25万人,村庄平均规模约为160人。为了节约、集约用地,适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顺应社会发展要求,落实目前国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城镇规模的扩大,有部分村庄用地会被征用,以后的行政村区划可能会有所改变。

2015年区域现状村庄总数为790个,规划至2020年撤并224个村庄,确定村庄总数为566,其中,中心村72个,自然村494个;规划期末乡村地区总人口约为6.74万人。各乡镇布点规划详细一览表请看附表

表3.3-1 分乡镇村庄布点信息控制一览表

 

现           状

规         划

乡  镇

行政村居(个)

村庄数(个)

村庄密度(个/平方公里)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

中心村数(个)

自然村数(个)

村庄数(个)

村庄密度(个/平方公里)

甘棠镇

10

53

0.93

191

4

41

45

0.79

焦村镇

10

79

0.56

185

10

60

70

0.51

乌石镇

8

116

0.46

195

8

69

77

0.31

汤口镇

4

33

0.26

126

4

19

23

0.18

仙源镇

4

64

1.73

134

4

35

39

1.05

太平湖镇

7

60

0.22

202

6

35

41

0.15

耿城镇

5

49

0.58

206

5

30

35

0.41

三口镇

5

29

0.54

152

5

23

28

0.53

谭家桥镇

4

48

0.49

185

4

28

32

0.33

新明乡

5

77

0.55

190

5

46

51

0.36

新丰乡

4

45

0.92

233

4

27

31

0.63

永丰乡

4

35

0.42

358

4

23

27

0.32

新华乡

4

58

0.85

235

4

31

35

0.51

龙门乡

5

44

0.39

186

5

26

31

0.27

合计

79

790

0.5

194

72

493

565

0.36

 

3.3.5 乡村生态保护规划

在村庄选址的过程中,注重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对空心村、废弃地及时进行治或复垦,注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协调。对生态湿地、主要湖泊、水源地和其他生态敏感区划定保护范围。

生态敏感区主要是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湿地、水源地及其他生态脆弱区域这些区域是与人类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地区,也是最宜受到干扰而产生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环境问题的生态环境敏感区,在这些地区应规划建设生态保持林,严格控制河道两侧开石取土、盗伐林木等现象的发生。涉及生态敏感区内的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应进行严格审批,保证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景区内建设的各类服务设施应服从景区规划,注意保护景观和景区内的生态环境。此外,严禁任何人在区内毁林、垦荒、狩猎、放牧、炸山取石、取土;严禁安排工业企业。

3.3.6 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

1、黄山区层面协调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等独立工矿用地、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利和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预留规划的交通及供电设施廊道用地。

2、各乡镇层面合理安排乡镇驻地、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妥善处理近远期关系,为中心村周边考虑适当预留用地,为村庄的再次集聚提供条件。

3.3.7 黄山区美好乡村布点规划解读

黄山区美好乡村布点规划是本规划的重要依据和上位规划,对黄山区村庄定位提出了较高的标准,确定了黄山区乡村的人口规模、村庄布点数量与村庄密度等数据,同时也对黄山区乡村公共设施、水、固体废弃物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合理安排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独立工况用地,充分考虑工业集中区预留用地,对于指导黄山区制砖厂整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四章 黄山区砖瓦行业现状与分析

4.1目前国内砖瓦行业现状

近年来,中国的砖瓦行业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资源综合利用成效较大、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企业规模扩大、产品品种日趋增多、建筑应用不断扩展等方面。烧结保温砌块、装饰砖、路面砖、装饰板等中高档产品逐渐走向市场,黏土实心砖及轮窑等落后产品和工艺在加速淘汰。

节能减排“任重道远”。从传统视角来看,墙体材料工业被人视为典型的资源能源消耗型“非绿色”产业。资源消耗多,部分地区因烧制实心粘土砖毁损大量耕地;单位能耗高,轮窑等落后工艺依然大量存在;国家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砖瓦行业逐渐成为诸多城市污染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而当前砖瓦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困难,全国近5万家砖瓦企业,具备监测条件的1万多家砖瓦企业,仅54%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企业面临巨大的环保生存压力。特别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地区,不但冬季实施砖瓦窑错峰生产,更是实行了史上最严环保指标,生产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和挑战。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砖瓦行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低质低档的产品仍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低水平重复建设及企业分布小、散、多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资源、能源消耗过大,环保不达标,黏土实心砖禁而不止等现象依然存在,政府监管“压力山大”。工信部、环保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地还在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四川省2019年7月开始进行砖瓦行业“保卫蓝天”专项整治,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淘汰落后产能、惩处违规企业、落实环保责任。今后各地也会严格执行新建、技改、扩建砖瓦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总之,虽然近些年建筑砖材行业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要依靠政府的政策引导,行业协会的协调,企业自身的协同创新,抓住所有机遇,推动传统砖窑企业全面转型提升,闯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4.1.2制砖设备

 

图3.1-1自动砌块成型机

水泥砌块机作为问世多年的砌块制砖机器,市面上常见的有四型机、六型机、八型机、十型机,就技术水平而言各种型号设备之间并无优劣之分,只是生产效率不同而已。

图3.1各型制砖机生产效率表

型号

砖样规格

产能(单板)

产能(8小时/班)

 

四型

空心砖/390×190×190mm

约4

约8640块

实心砖/240×115×53mm

约21

约35000块

路面砖/200×100×60/80mm

约16

约22000块

 

六型

空心砖/390×190×190mm

约6

约8640块

实心砖/240×115×53mm

约32

约53700块

路面砖/200×100×60/80mm

约21

约29000块

 

八型

空心砖/390×190×190mm

约8

约11500块

实心砖/240×115×53mm

约45

约75600块

路面砖/200×100×60/80mm

约32

约44000块

 

十型

空心砖/390×190×190mm

约10

约14400块

实心砖/240×115×53mm

约62

约100000块

路面砖/200×100×60/80mm

约40

约55000块

4.2黄山区各乡镇砖厂现状

黄山区下辖9个镇、5个乡,分别为:甘棠镇、汤口镇、谭家桥镇、太平湖镇、仙源镇、焦村镇、耿城镇、三口镇、乌石镇、新明乡、龙门乡、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全区共有79个村(居)和5个城市社区。本次规划主要调研了谭家桥镇、三口镇、新明乡等12个乡镇共34家制砖及涵管厂。

表1-1黄山区制砖厂现状一览表

砖厂名称

用地情况

用地报批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立项审批情况

用地性质及报批情况

规划审批情况

环评审批情况(粉尘、污水排放、噪音)

水土保持审批(取水)情况

林地审批情况

制砖设备型号、品牌

年产能(万标砖)

长源预制厂

占地面积7.51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亩,耕地为3.34亩,林地1.9亩,园地2.26亩。

符合7.34亩,不符合0.17亩

临时用地(已过期)

河沟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涉及使用林地,无审批

6型机(准机型)、4型机(淘汰机型

1000万

碳化砖二厂

占地面积4.64亩,均为建设用地

符合

近期拆迁

水塘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200

引玉砖厂

占地面积8.79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亩,耕地为4.14亩,林地3.27亩,未利用地1.38亩

不符合

临时用地(已过期)

自建蓄水池,山水引蓄;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8型机(准机型)

500万

中墩砖厂

占地面积3.4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26亩,耕地为3.13亩。

符合0.26亩,不符合3.14亩(其中有条件建设区3.12亩)

临时用地(已过期)

河沟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4型机(淘汰机型)

300万

联合建材厂

占地面积6.07亩,其中建设用地为5.98亩,耕地为0.09亩

符合5.98亩,不符合0.09亩(有条件建设区)

工矿用地

无环评,未封闭施工产生噪音,有沉淀池

河道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625万

新健预制品厂

占地面积3.68亩,其中建设用地为3.06亩,林地0.6亩

符合3.06亩,不符合0.62亩(有条件建设区)

河道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涉及使用林地,无审批

4型机(淘汰机型)

50万

科力行新型徽派预制厂

占地面积1.49亩,其中建设用地为1.17亩,耕地为0.32亩(基本农田)

符合1.17亩,不符合0.32亩

建设用地,未报批

未审批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无型号

年产值约20万元

德平涵管厂

占地面积2.96亩,其中建设用地为2.96亩

符合

建设用地已报批

未审批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无型号

年产约1万米涵管

富强预制厂

占地面积11.21亩,其中建设用地为5.04亩,耕地为6.17亩,林地1.10亩

符合5.66亩,不符合5.55亩(有条件建设区)

已审批

建设用地,已报批

已审批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800万

 

 

 

民胜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亩13.08,其中建设用地为2.19亩,耕地为10.89亩,林地0.16亩

符合4.37亩,不符合8.71亩(其中有条件建设区8.55亩)

已备案

建设用地已报批,部分临时用地已到期未办手续

已审批

有环评并完成验收

河道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1000万

胜利新型建材

占地面积9.9亩,其中建设用地为4.63亩,耕地为4.31亩,林地0.96亩

符合4.63亩,不符合5.27亩(有条件建设区)

已备案

部分农用地与部分林地,已报批

已审批

河道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已过期,未复绿

10型机(准机型)

400万

荣鑫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14.89亩,其中建设用地为7.39亩,耕地为5.97亩,林地1.52亩

符合7.39亩,不符合7.5亩

2005年审批

2006年批复

2005年规划批复

涉及使用林地,无审批

8型机

800万

兴城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6.24亩,其中建设用地为6.2亩,耕地为0.04亩

符合

2018年审批

2018年批复

2018年规划批复

有环评并完成验收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

不涉及林地

8型机(准机型)

700万

立新水泥砖场

占地面积1.16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45亩,林地占地为0.71亩

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手续齐全

未报批

符合0.45亩,不符合0.71亩

占用林地,无审批

无型号

40万

民荣建材厂

占地面积2.08亩,其中建设用地为1.08亩,耕地为1.0亩

未报批

符合1.08亩,不符合0.99亩(有条件建设区)

集体建设用地,无报批手续

水塘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无型号

30万

新荣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4.35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亩,耕地为4.35亩,基本农田1.66亩

符合2.68亩,不符合1.66亩

已审批

集体建设用地,无报批手续

自建水塘引蓄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4型机(淘汰机型)

50万

余家砖厂

占地面积3.32亩,其中建设用地为2.4亩,耕地为0.91亩

符合2.4亩,不符合0.92亩(有条件建设区)

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手续齐全

沟渠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4型机(淘汰机型)

80万

长久砖厂

占地面积2.47亩,均为建设用地

符合

集体建设用地,无报批手续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4型机(淘汰机型)

400万

鑫达建材

占地面积14.52亩,其中建设用地为12.88亩,耕地为0.08亩,林地1.56亩

符合

该地属于工业用地,由该法人出资征用,无报批手续

沟渠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360万

金新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10.99亩,其中建设用地为3.5亩,耕地为6.93亩,林地0.56亩

符合3.51亩,不符合7.48亩

2017报批

2018报批

河道取水,防治范围内有垂直边坡无水保措施;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6型机(准机型)

150万

富华砖厂

占地面积3.72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亩,耕地为3.72亩,基本农田1.23亩

不符合(其中有条件建设区2.49亩)

用地为水田,未报批

不涉及林地

无型号

750万

明辉砖厂

占地面积9.28亩,其中建设用地为1.14亩,耕地为0.06亩,林地8.08亩

无(原临时用地3.66亩已到期)

符合1.13亩,不符合8.14亩

已立项

用地为林地、采矿用地和水田,2017年办理临时用地,已过期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已过期,林业执法大队对其进行了处罚,现已实施复绿

6型机

1368万

夏村新型建筑

占地面积3.66亩,其中建设用地为0亩,林地为3.66亩

无(原临时用地3.66亩已到期)

不符合

已审批

临时用地已到期

自建水塘引蓄水;沟渠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已到期,现已实施复绿。

4型机(淘汰机型)

600万

利民新型建材

占地面积3.85亩,其中建设用地为1.91亩,耕地为1.94亩

未报批

符合1.91亩,不符合1.94亩

沟渠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已过期

6型机(准机型)

1000万

泰安砖厂

占地面积3亩,均为建设用地

符合

审批过期,不涉及林地。

无型号

 

沧溪砖厂

占地面积4.37亩,均为建设用地

不符合

未报批

符合

水井取水;无取水证和水土保持方案

不涉及林地。

4型机(淘汰机型)

500万

黄山区荣群新型建材厂

占地面积8.4亩,均为建设用地

 

 

符合

6型机

400

振林砖厂

占地面积4.97亩,其中建设用地1.05亩,园地3.92亩。

合1.05亩,不符合3.92亩(有条件建设区)

 

4型机(淘汰机型)

12

丫头砖厂

占地面积8.4亩,均为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符合

不涉及领地

6型机

150

岩寺海江砖厂

占地8亩,均为建设用地

2002年报批

2002年审批

2002年审批

2002年审批

30

林峰砖厂

占地1亩

2017年报批

2017年审批

2017年审批

50

国华砖厂

占地9亩

2007年报批

2007年审批

2008年审批

92

乌石镇新型建材厂

2.74亩,其中2.73亩为耕地

无(有条件建设区)

3型机(淘汰机型)

300

 

图3.2-1中墩砖厂A

图3.2-1中墩砖厂B

图3.2-2联合建材厂A

图3.2-2联合建材厂B

图3.2-3新健预制品厂A

图3.2-3新健预制品厂B

图3.2-4新荣新型建材厂A

图3.2-4新荣新型建材厂B

 

图3.2-5黄山区制砖厂现状分布图

黄山区制砖厂目前主要具有以下两点特性:

1、目前区内建筑砖瓦企业存在“散乱差小”的特点,行业生产集中度低,规模小,分布散,全区共有31家制砖厂、3家涵管厂;31家制砖厂年砖产量低于500万标准砖的有19家,其中9家制砖厂标准砖年产量不足100万。管理无序,大多制砖厂还处在家庭手工作坊的阶段;装备低端,自动化程度低,用工多。

2、产品结构“低质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当前,黄山区砖瓦产品普遍质量不高,功能单一,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产品严重缺乏。产品应用研究和开发跟不上建筑行业发展的节奏,产品性能质量不适应城市建筑结构、功能的需求,丧失了大部分城市建材市场。区内相关企业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砖)、陶粒砌块、纤维石膏板、新型隔墙板等以粉煤灰、煤石、石粉、炉渣等工业固废为主要原材料,蒸压养护为主要工艺的新型建筑材料领域涉及较少、研发能力较弱。

目前,墙体建材行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无废城市”建设为行业转型升级带来新机遇,给行业生存发展带来新转机,面对万亿级的大市场、新蓝海,黄山区建筑砖材企业应努力做大做强,增强全区企业的行业影响力,相关行业从业者一定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勇当“无废城市”建设的排头兵、生力军,努力打造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环保产业。

五章 规划总则与目标

5.1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5]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

4、《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20修改);

5、安徽省经济及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18〕118号)

6、《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22〕7号);

7、《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黄山区村庄布点规划(2012-2020)(2107修改)》;

9、《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4);

10、《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

11、《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3、《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

14、《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2年);

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墙体业革新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建筑砖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加快推进步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引导建筑砖材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去产能,补短板,向绿色、新型、高端发展,满足建筑节能市场的需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为使黄山区建筑砖材企业紧跟国家最新政策及规划,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必要结合黄山区自身情况并依据相关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行业规划,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本地区建筑砖材企业发展,制订地方政策提供参考。

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规划布局要就近供应,努力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最大化,通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努力实现资源节约、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前,黄山区制砖厂布局较为粗放,缺乏科学指导,为尽快实现科学发展观合理布点,避开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生活区,保护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有必要制定合理的区域制砖厂布点规划。

3、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总量控制、科学发展。新建制砖厂必须符合黄山区发展规划的需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3 规划原则

1、优先考虑黄山区城市建设需要

黄山区正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建筑砖材行业发展必须立足黄山区长远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相协调,顺应黄山区城市发展与建设趋势和建筑砖材行业发展规律,要在数量上,质量上满足城市建设对建筑砖材的需求。

2、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充分考虑建筑砖材行业容易陷入恶性竞争困境的基本特征,在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政府对行业发展的合理引导和调控,进一步加强经营权和市场营销管理,促进黄山区建筑砖材行业健康发展。

3、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正确认识和处理建筑砖材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调整,统筹规划,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合理确定规划重点,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4、实行总量控制

坚持生产企业数量、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原则,适度调整制砖厂数量,控制区建筑砖材总产量。

5、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在不增加交通量和不影响市容景观的前提下,按照“就近供应”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努力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力争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通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原材料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努力实现建筑砖材行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6、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运行效率

贯彻效率原则,积极探索提高行业运行效率的各种途径,通过鼓励适度竞争,优化制砖厂布局,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推进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手段,促进建筑砖材企业以较低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5.4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5.5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全域范围,指黄山区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75km²;第二层次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2.41km²。

(1)黄山区全域: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山区全域:共下辖9个镇、5个乡,分别为:甘棠镇、汤口镇、谭家桥镇、太平湖镇、仙源镇、焦村镇、耿城镇、三口镇、乌石镇、新明乡、龙门乡、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全区共有79个村(居)和5个城市社区,总面积为1775km²。

(2)中心城区:北至京台高速沿线,南抵金城大道—浦溪河沿线,东达丹霞路,西临庄里村、张家埂村山脚线,面积22.41平方公里。 

5.6 规划目标

1、黄山区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到2035年黄山区新型建筑墙材使用率达100%。

2、初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墙材革新信息化系统,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墙材生产基本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农村地区新型墙材得到规模化普遍应用。

第六章 需求量分析

6.1预测方法

1、人均用量计算法

某地区砖需求量(使用量)=单位人均用砖量×人口数量。

2、建筑面积计算法

某地区砖需求量(使用量)=单位建筑面积对应用砖量×总建筑面积。

6.2 黄山区人口量预测

根据黄山市七普人口调查数据可知,黄山市全市常住人口为13305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58980人相比,减少28415人,下降2.09%。全市常住人口以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5644人,占58.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4921人,占41.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44个百分点。

黄山区常住人口数量为146942人,其中甘棠镇常住人口为63892人。结合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人口预测可知,预测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170万,城镇常住人口124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3%。通过计算黄山市年均人口增长率约1.85%,通过计算黄山市七普人口增长率可知,黄山区常住人口增长平均速度高于黄山市平均0.4%,因此推算黄山区年均增长率为2.25%。预测至2035年,黄山区全区常住人口约20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4.6万人。详细统计人口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6.2-1 黄山区七普人口与规划人口统计表

乡镇名称

七普常住人口(人)

2035年常住人口(人)

甘棠镇

63892

120000

仙源镇

6970

6754

汤口镇

12622

12404

谭家桥镇

6959

6741

太平湖镇

6427

6209

焦村镇

8872

8654

耿城镇

7297

7079

三口镇

5897

5679

乌石镇

7605

7387

新明乡

3808

3590

龙门乡

2384

2166

新华乡

4575

4357

新丰乡

4105

3887

永丰乡

3745

3527

黄山风景区

1784

1566

合计

146942

200000


6.3 需求量的确定
1、新开工面积预测

根据黄山市统计年鉴可知,2017至2019三年间,黄山区平均每年新开工建设面积为266640平方米,取此值为2020年黄山区新开工建设面积,计算可知2020年城区需砖约5119.5万块标准砖。由于黄山区农村自建房新开工面积的缺失,无法获知相应砖块需求量。因此该方法不适合本规划砖块需求量预测。

3、新增住房面积预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资料,截至2018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m2,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7.3m2,其中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12年32.9㎡提高到2018年的39㎡,年均增长2.9%,农村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12年37.1㎡提高到2018年的47.3㎡,年均增长4%。

根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到2030年,市域人口规模162万人,城镇人口规模116万人,城镇化率72%。如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统计资料为依据,2018年到203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增长率按照2.9%,农村地区人均住房面积增长率按照4%计算,则到203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9m2×(1+2.9%)12≈54.99m2,农村地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7.3m2×(1+4%)12≈75.68㎡,城镇人均新增住房面积15.99㎡,农村人均新增住房面积28.38㎡,按此计算,2018到2030年城镇区新增住房面积14.6万人×17.55㎡/人=256.23万㎡,农村新增住房面积5.4万人×31.46m2=169.88万m2,因此得出黄山区整体2018年至2030年共需标准砖约98431.41万块,平均每年8,202.62万块标准砖。

 七章 制砖厂布局规划

7.1规划整治原则

1、优先考虑区内建设需要

黄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经济活力显著增强,群众对居住条件的改善需求不断增强,墙体砖材产品需求较旺盛,此次制砖厂重新规划布局当以满足区内群众房屋建设为首要考虑因素。

2、满足实际需求与产品升级结合;

黄山区目前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建材行业,特别是砖瓦行业的服务与支持,黄山区内现有砖瓦企业主要服务对象也为区内群众,要真正认识到本地区群众对建材产品的实际需求。对于乡镇建设,砖瓦产品不一定是高精尖,但在质量、价格、性能和实用性等方面一定要符合群众的需求;对于城市市场,制砖企业要保持对新型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进行产品更行迭代,开发高端产品。

3、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区内制砖企业大多生产方式粗放,34家企业仅有两家完成环评审批并验收(粉尘、污水排放、噪音),环境保护措施较为缺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绿色价值取向,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建设行动,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创优“新安江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的先行示范区,本次规划整治区内制砖厂的环保措施是重点方向之一。

4、积极引导、提高行业发展质量

近些年黄山区砖瓦行业发展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依然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要依靠政府的政策导向,依靠行业协会的协调指导,依靠企业自身的协同创新,抓住所有机遇,推动传统制砖企业全面转型提升,闯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7.2制砖厂布点的选址要求

1、场址应选择在交通相对便利,又不影响城市主要交通的地方。靠近原材料来源容易的地方,达到就地取材,运输路线短,节约成本。

2、应符合《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订),进行修改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做到保护耕地的原则。

3、场址应尽量避开人流密集和重要建筑物,如商业街、文化中心、金融住宅中心、文物古迹、学校、医院、影剧院、托儿所等;避开构成城市主要景观的道路风景区;避开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部门,如水厂、电厂;避开具有易燃爆炸、危险的基础设施场地,如燃气站、变电所。避开城镇镇区(集镇区)规划区范围、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区。

4、场址选择要特别注意地下情况,避开地下构筑物,如人防出入口,各种地下管线等。避免在塌陷地区及泄洪道旁建设。

5、注意环境保护。站址距离水库、饮用水源、河流应保持相应的距离,宜位于城镇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同时应满足大气安全防护距离。

6、注意不要破坏区内风景生态。

7.3制砖厂建设要求

制砖厂的建设在绿色、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周边若有居民区,应在相因方位设置隔音设施;场区内除生产区域外,应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等相关设施。

2、应根据生产工艺情况,设置散装粉料运输车专用充料区域,并采用半封闭设计,降低和隔离充料过程中的噪音。

3、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绿化率不得低于15%,并积极推广建筑立体绿化。

4、场内所有噪声源在工作时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5、制砖厂内无论在何种供料形式的工作状态下,大气污染物排放均应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规定。

6、制砖厂内应采取有效的收尘措施。

7、制砖厂内部污水循环使用,达到零排放标准。

8、应设置固体废弃物存放点,不得露天堆放。

9、应定期对各项设施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整新。保持美观整洁。

10、消防器材必须齐全,良好,符合要求。

11、场区内生产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2、所有制砖厂生产产品应符合《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20修订)的规定,生产工艺、产能和装备应满足《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的要求。

7.4制砖厂布局规划方案

7.4.1 制砖厂服务分区划分

综合考虑各分区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与行政区划要求,全区制砖厂服务范围分区共分为6大服务分区,分别为北部片区、西南片区、中心片区、仙新片区、耿三片区与谭汤片区。其中北部片区、西南片区人口数量密度最低、片区总面积最大,结合制砖厂服务半径要求分别设置2个制砖厂;仙新片区与谭汤片区人口密度中等,片区总面积中等,分别设置1个制砖厂;中心片区与耿三片区人口密度最高,片区总面积最小,其服务半径最小,分别设置2、1个制砖厂。制砖厂服务范围分区同时依据行政区划进行划分。

7.4.2 制砖厂布点数量规划

按照“设计产能”模糊规划建设制砖厂数量:黄山区新建制砖厂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根据地区不同控制在1000~3000万标准块/年(参照240×115×53mm标准砖)范围为宜,全区规划制砖厂近期(2023~2025)不超过9家,远期(2025~2030)根据区内经济发展以及人口流动可继续增加不超过2家制砖厂。

(1)中心城区制砖厂布局规划:现状共有两座制砖厂分别为荣鑫新型建材厂和兴城新型建材厂。按照人口分布预测,甘棠镇年需砖量为5293.4万块标准砖,规划新建2座制砖厂,设计产能各为3000万块标准砖,总的设计能力满足工程建设的高峰期需求。

(2)乡镇制砖厂布局规划

北部片区:服务区域涉及新丰乡、新华乡、永丰乡、龙门乡和太平湖镇。北部片区现状共有9座制砖厂,规划新建2座制砖厂,设计产能各为1000万块标准砖,按照人口分布预测,北部地区需砖量为2138.3万块标准砖,规划在建站设计产能为2000万块标准砖,同时逐步取消其他规模较小的制砖厂,保证制砖厂的有序发展。

仙新片区:服务范围为仙源镇与新明乡,现状共有6座制砖厂,按照人口分布预测,仙新地区需砖量为1256.3万块标准砖,规划新建1座制砖厂,设计产能为1500万块标准砖,总的设计能力满足工程建设的高峰期需求,同时逐步取消其他规模较小的制砖厂,保证制砖厂的有序发展。

耿三片区:服务范围为耿城镇与三口镇,现状共有7座制砖厂,按照人口分布预测,耿三地区需砖量为2310.2万块标准砖,规划新建1座制砖厂,设计产能为2500万块标准砖,总的设计能力满足工程建设的高峰期需求,同时逐步取消其他规模较小的制砖厂,保证制砖厂的有序发展。

西南片区:服务范围为焦村镇与乌石镇,现状共有3座砖厂,按照人口分布预测,西南地区需砖量为1728.3万块标准砖,规划新建2座制砖厂,设计产能各为1000万块标准砖,总的设计能力满足工程建设的高峰期需求,同时逐步取消其他规模较小的制砖厂,保证制砖厂的有序发展。

谭汤片区:服务范围为谭家桥镇与汤口镇,现状共有4座砖厂,按照人口分布预测,谭汤片区需砖量为1584.7万块标准砖,规划新建1座制砖厂,设计产能为1500万块标准砖,同时逐步取消其他规模较小的制砖厂,保证制砖厂的有序发展。

 

图7 .3-1黄山区乡镇制砖厂整治布点规划图

具体乡镇制砖厂整治布点规划见表4.3-1,图4.3-1。

表4.3-1 2023~2025黄山区乡镇制砖厂整治布点规划一览表

 

布点区域

 

辐射乡镇

规划期间年需砖量(万标准砖)

合并年需砖量(万标准砖)

新建制砖厂年产量(万标准砖)

北部片区

新丰乡

538.7

2138.3

1000+1000

新华乡

181.1

永丰乡

242.6

龙门乡

370.7

太平湖镇

805.2

中心片区

甘棠镇

5293.4

5293.4

3000+3000

耿三片区

耿城镇

1873.7

2310.2

2500

三口镇

436.5

西南片区

乌石镇

847.7

1728.3

1000+1000

焦村镇

880.6

谭汤片区

谭家桥镇

675.8

1584.7

1500

汤口镇

908.9

仙新片区

仙源镇

625.7

1256.3

1500

新明乡

630.6


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8.1规划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法规、政策推进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动黄山区建筑砖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到2030年,按照《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至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总体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8.2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8.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相关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严格项目的准入与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监管和环境监测,加强监控环保设施的建设与投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8.2.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时避开生态红线范围,制砖厂建成后要注意周边环境的绿化。

8.2.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砖厂规划实施后主要噪声来源于砖厂运营等,主要是原料收集车、成品运输车噪声以及设施设备机械噪声等。为了使制砖设备厂噪声达到标准要求,砖厂在建设时应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噪声源设备消声装置,同时修筑隔声墙等,将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降至最小。

8.2.4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能改善黄山区砖瓦使用状况,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在制砖厂布局规划实施区域内,无需搬迁人口。

制砖厂布局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注重制砖厂选址的合理性和空间布局的均衡性,合理规划、配套完善制砖厂设施,改善制砖厂工作作业条件和设施设备,确实改善黄山区砖瓦使用状况,但随着制砖厂的增多,原料与成品运输车辆也会增加,如果管理不善,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撒漏的碎渣会影响人群健康,制砖厂建设也会使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影响人群心理,因此,要保证砖、瓦在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处理处置,减少各环节中对人体健康威胁的因素,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安全、卫生、和谐。

8.3防治措施

制砖厂设施可根据具体工艺选择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周边居民点较远,因此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其它处理厂具体的污染控制要求要满足国家和安徽省地方的相关标准。

A、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和薪柴等作为能源。

B、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步伐,从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上解决降耗减排的达标问题,进一步达到废料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C、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体系,严格项目的准入与审批制度,加强对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监管和环境监测,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D、积极鼓励和大力提倡公众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全民监督,共同维护,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E、充分发挥建材工业无害化消纳固体废弃物的优势,鼓励综合利用矿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等产品,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和固体废弃物利用总量。

F、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含硫煤矸石、页岩作为原材料。

8.4环境保护措施

8.4.1砖厂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交通缓解措施

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影响该地区的交通,但由于本次规划砖厂位于区内乡镇地区,对城市中心城区的影响不大。项目开发者在制订实施方案时还是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影响的因素,对于交通特别繁忙的道路要求避让高峰时间(如采取夜间运输)以保证白天畅通。

工程建设单位将会同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废弃物制定处置计划。运输计划可与有关交通部门联系,车辆运输避开行车高峰,项目开发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计划情况。

2.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区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易形成风蚀扬尘,其产生量与风力、表土含水率等因素有关。晴天应定时对运输道路和物料堆场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应限制在20km/h以下,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单位对物料的运输、堆放等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尽量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合理界定施工区域范围,并在临时物料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围栅,减少风蚀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时,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机以及碾压机等施工设备造成施工噪声。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的居民的影响,应在施工设备的选择和施工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施工,噪声较大的设备还要尽量避免在居民午休时间或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废物处理措施

垃圾填埋场施工时可能被分成多块同时进行,工程承包单位将在临时工作区域内为工人提供临时的膳宿。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

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5、生活废弃物处理措施

对于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尤其是容易腐烂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防止垃圾久置导致的臭气、臭味、蚊蝇等环境污染。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6.倡导文明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工厂、学校影响,提倡文明施工,做到“爱民工程”,组织施工单位、街道及业主联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对环境影响问题。

8.4.2运营制砖厂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制砖厂在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冲洗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检测合格后经收集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作厂区绿化。

2、废气

制砖厂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生产期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本项目噪声的来源包括制砖系统设备、砖产品及原料运输车辆等。

采取的措施包括:

处理系统设备选用优质产品,运行过程中噪声能降低至65dB以下;对于装修垃圾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主要通过限速、禁止鸣喇叭等措施控制。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降低制砖厂工程施工期间及建设完成后的环境污染。工程建设期间还要做到施工与绿化同步,破坏的植被要及时恢复,填埋场处置后及时进行绿化,达到美化环境,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环保的目的。

8.4.3环境监测系统

环境监测是制砖厂项目设计、施工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采取正确的监测措施和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制砖厂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旦问题发生,则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污染事故、运行事故的发生。

环境监测作为制砖厂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主要包含以下监测项目:

1.污水处理系统水质指标pH、CODCr、BOD5、SS、NH3-N及色度等;

2.生产区内飘尘、噪声等;

3.厂界大气中单项指标(飘尘、总悬浮颗粒物等)、地面水水质、噪声、蝇类密度和臭级。

8.4.4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目的

按照“三同时”制度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完成后,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质量,使企业得以最优化发展。为此,本项目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及监测机构,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制定监测计划。

2、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生产废气、废水的收集及导排措施的建设,为避免施工期间扬尘、水土流失等造成的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十分重要。

(1)项目施工前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

(2)应根据国家和灵璧县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是否符合“三同时”原则,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否按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将环保主要内容体现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施工速度、施工时段等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特别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建议建设单位将此项内容作为工程施工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4)对土方处置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固体废弃物、土方堆放、装卸、运输是否符合要求,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

(5)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要认真监督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施行情况,了解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物料堆置、临时工棚搭建、便道及施工方法对生态造成的影响,若发现严重污染及影响环境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给予经济制裁,并上报环保部门依法办理。

(6)工程竣工时,要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占用的土地,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各类垃圾,采取覆土绿化等措施,保证处置和清运率达到100%。恢复被破坏的地面,使项目在良好的环境中运行。

3、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应定期监测各类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确保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随时掌握场区周围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1)建立、执行并监督管理计划,对大气、废水等主要污染物制定详尽的监测、控制制度,以保证及时了解并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

(2)明确环境监测的职责,建立健全监测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环境标准,对本企业重点污染源及污染物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编制表格和报表,定期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监测档案:参与治理工作,为污染治理服务: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监测水平;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有关部门委托的监测任务。

九章 规划评估和效益分析

9.1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黄山区砖瓦行业现状和预期目标,《规划》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其可行性归纳如下:

《规划》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贯彻各级指导思想,经过实地调研,在掌握大量真实数据后结合黄山区实际情况,经过缜密研究,详细计算,保证了方向和内容准确性,对当地砖瓦事业的发展有切实的指导作用。

在具体技术路线方面,《规划》均选用在国内已发展成熟,操作便利,运行稳定的各项工艺,能很好地符合黄山区目前砖瓦事业的水平,能够完全满足其将来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引领其发展的趋势。

综上所述,《规划》是可行的,并且能带来较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

9.2环境效益分析

通过《规划》实施,将改变黄山区制砖厂布局系统不完整、不科学的局面,通过分期实施,将建立起规划范围内的制砖管理体系,实现主要制砖厂的合理布局与建设,为从根本上解决黄山区的砖瓦使用问题提供基础设施保证;解决黄山区制砖原料露头堆放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制砖厂的合理布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能全方位改进和提高黄山区制砖质量,因此环境效益非常显著。

9.3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进行区域范围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使目前黄山区可用于制砖事业的人、财、物力和技术力量得到合理、充分利用,相比于不科学的资源配置,相当于间接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将用砖需求合理预测、制砖设备升级与制砖厂合理规划布局等措施,能逐步减少投资、节约用地、降低成本,进而提高投资效益和工作效能。同时通过推进市场化、产业化,能够充分利用、调动社会资本,形成社会经济中的一个新增长点。

可见,规划实施不仅保证了环境效益,而且充分考虑到了经济效益;不仅有间接经济效益和外部经济效益,而且有较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

9.4社会效益分析

《规划》的社会效益主要通过上述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体现;其次,在节约土地资源、集中控制二次污染等方面也有明显的优点。同时,促进城市、乡村容貌与环境的改观、优化,更有利于其旅游业与商贸的发展和繁荣,进而构建经济开放、设施完善、社会文明、旅游业发达、生态环境质量高的现代化城市

 第十章 安全及社会稳定性分析

10.1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制砖事业的实际情况,规范住建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职业病防治法》和《消防法》等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制砖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

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分析研究,对黄山区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浓雾、高温、雷击、大雪等;可能影响制砖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暴雨、高温、大雪等。

(2)事故灾难

①因作业操作失当,引起制砖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停产,从而造成制砖梗阻,影响及时处理。

②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制砖设施的正常运作。

③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油污污染。

④其他对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基层单位和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单位为主体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住建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0.2 社会稳定性分析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没有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唯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

(1)科学民主:《规划》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2)合法合理:《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

(3)以人为本:《规划》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公平和效益:《规划》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综上所述,《规划》无社会不稳定因素,不会产生社会稳定风险。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措施

11.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制砖厂重新规划布局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全社会对制砖厂转型升级的认知度。通过电视、报刊、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使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建筑砖材产业特征,以及砖材行业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的支持。

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了解建筑砖材行业知识。在此基础上,针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区域建筑砖材行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2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制,规范建筑砖材行业的发展

做好专项与总体规划衔接,落实布点方案。将制砖厂规划布点方案纳入城市规划的统一控制体系,在总体规划图中画出蓝线图,控制制砖厂的用地范围。科学合理地选择制砖厂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充分考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管理。制砖厂的设立,应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评估和立项审批。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应对建设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并签署规划布点意见。各相关单位在批准建设制砖厂时,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制砖厂规划布点方案。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制砖厂建成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制砖厂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达标投放市场,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稳定提升。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市场需求量的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经济、行政、政策、社会等因素实行动态监控,及时研究对策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制砖厂设施规划的合法性。不经批准擅自建设制砖厂,按照《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处罚,相关部门不与办理许可手续。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根据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砖材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明确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砖瓦协会的行业自律与沟通服务作用,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继续规范建筑砖材的购销合同。力求做到合同双方能够公平交易,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建筑砖材买卖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推进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筑砖材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防范企业以次充优、短斤少两、不按时履约、财务作假等企业失信行为,是规范建筑砖材市场秩序的必要措施。

11.3合理规划制砖厂布局,对布点实施宏观调控

依据城市规划和行业规划对布点进行宏观控制。黄山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砖材企业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抓好行业规划。通过新建和迁建方式,着力抓好制砖厂的布局调整,不断优化制砖厂的空间布局。既要控制制砖厂的数量和规模,使建筑砖材的市场供需处于大致平衡的状态,还要从城市建设规划、行业运行效率、环境保护等多个层面考虑布点问题。规划一经确定,各有关部门应坚持布点按规划审批新建项目,凡规划上不同意布点的区域,一个也不批,不搞重复建设。

适度控制建厂的数量和规模。依据黄山市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规模,在合理预测建筑砖材需求量的基础上,适度控制全区制砖厂的数量和规模。通过合理规划引导投资,有计划、分阶段地扩大建筑砖材行业的供应能力,避免一哄而上,无序竞争。根据预测结果规划的制砖厂数量,应该采取稳健原则,优先考虑城市建设需求,留有一定的余地,避免出现供应不及时而影响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所规划的制砖厂规模不宜过大,建筑砖材厂的年实际供应能力一般应在1000-3000万标准砖之间为宜。

注重减轻制砖厂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制砖厂选址时,必须充分考虑制砖厂位置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与集中居住片区有一定距离,不干扰居民生活为前提。

11.4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力度

黄山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执行的力度,促进区内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

11.5加强交流与合作,构建和谐的行业关系

要建立建筑砖材企业与施工企业的有效沟通机制。建立建筑砖材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建筑砖材信息交流与交易平台,通过网络及时提供供需信息,加速建筑砖材企业与施工企业的信息传递。鼓励建筑砖材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11.6强化建筑砖材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要加强政府对建筑砖材的质量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建筑砖材的生产和供应的全过程实行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例行的监督检查、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加大惩处力度等手段,促使建筑砖材企业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建筑墙体工程的检查验收力度,对无资质生产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必须进行严厉惩处。

要督促建筑砖材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建筑砖材企业的质量意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以及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措施,督促建筑砖材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

11.7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提高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水平

严把市场准入的环保门槛,大力提倡建设污染零排放的绿色砖厂,建设环境友好循环型企业。实行环保准入制度,实施能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制等方面的准入规定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新建建筑砖材企业建设项目要加强环境评价工作,项目建设方案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减缓砖块生产的环境影响。加强对建筑砖材企业的环保监控,督促建筑砖材企业完善环保治理措施,并制定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实现制砖厂废弃物充分循环使用,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确保建筑砖材企业生产和运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的规定。

建筑砖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应尽量回收利用,不向外排放。

对砂石装卸、存放所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及原料储罐和搅拌室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有效的降尘、除尘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采用经常喷洒水、设置三面密封、给堆料仓的仓顶加盖等措施来防范扬尘的产生和扩散,并用高效收尘器对原料储罐和搅拌室内的粉尘进行收集。

应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且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免烧砖生产线应建立单独的机房或屏蔽设施,机房要使用隔声门窗,墙体及天花板使用隔音、吸声效果好的材料,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垫,并在通风口安装***。尽量避免夜间生产,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强建筑砖材企业文明施工、文明运输管理。

建筑砖材企业应尽量选用排放达国三排放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选用高质量的柴油燃料,从源头控制运输车尾气排放。砖块运输车尽量选用排放达国六排放限值的工程运输车辆,出厂前应将车外壁上的泥沙残浆清理干净,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车身清洁,不得洒落污染道路;在工地运送完砖块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鼓励建筑砖材企业就近供应,降低企业成本。

11.8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墙体材料技术进步

鼓励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改造。鼓励建筑砖材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提高建筑砖材企业的生产运作管理水平。建筑砖材企业要重视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实用、到位的作业指导书,更新搅拌设备、计量装置和砌块砖机,并采用内部全过程监控局域网来控制和管理生产系统,并最终形成黄山区建筑砖材企业行业生产标准。

推进建筑砖材的关键技术创新。有重点地加强建筑砖材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争取在机制砂、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掺合料等领域有所突破。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建筑砖材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建筑砖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大力开发关键的新型砖材技术。

11.9综合运用信息价,做好建筑砖材的价格管理

做好建筑砖材行业最高限价的价格管理,对于维护建筑砖材市场的正常秩序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造价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能,对建筑砖材的最高限价进行严格核算,定期发布与调整,并指导施工企业合理使用信息价。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监督。

 十二章 规划实施建议

12.1实施保障措施

(1)与各层次城市规划衔接

本规划是黄山区制砖厂布局的专项规划,必须与各层次的城市规划相衔接,特别是法定性较强的法定图则,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严格控制制砖厂的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地选择制砖厂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充分考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只有结合城市发展新形势及时检讨更新,才能持续合理地指导建设。因此,应建立规划的动态管理与滚动调校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与反馈,建立效果评价制度,根据实际变化情况,适时修编规划,确保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正确引导。

(2)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既是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工具,也是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动力。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

制砖厂建成后应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通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制砖厂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受区各职能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达标投放市场,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稳定提升。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市场需求量的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经济、行政、政策、社会等因素实行动态监控,及时研究对策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制砖厂设施规划的合法性。不经批准擅自建设制砖厂,按照《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处罚,相关部门不与办理许可手续。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05-11 11:32

2023年4月10日至5月11日,我单位就《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 ,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件及信函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区住建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