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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05-15 00:002023-06-16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阅读次数: 来源: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提高改革方案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可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6月16日。来信请注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

地址:黄山区应急管理局;收件人:查志平

联系人:查志平    联系电话:0559-8500190

意见征集邮箱:342757060@qq.com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27号)和《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2022〕36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意义、目的和任务

(一)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统筹规划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黄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的:建立统一指挥、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任务: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专业人员匮乏、执法力量薄弱、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执法改革亮点

本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来的改革延伸:

(一)职能的增加: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中涉及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重点工作。应急部门组建后将原来其他部门管理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应急救助职能划转到应急部门。本次改革增加了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以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强化了综合执法职能:本次改革将黄山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改为黄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审批许可与执法分开,强化了执法工作,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配置了执法服装,同时对执法人员招考、专业水准、队伍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明确了执法业务经费的保障: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保障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四)强调执法工作的探索创新:推行执法清单制,结合职能,依法梳理并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检查方式多样化,即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全覆盖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互联网+执法”工作、“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执法+专家”和寓服务于执法之中进行“说理式”等的执法工作模式。

(五)对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和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要健全监管执法体制,探索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委托或授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属地管理;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途径方法,建立乡镇、经开区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四、主要内容

《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改革意见精神和要求,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我区推进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

“改革方案”明确了8项工作任务,即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后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的进一步深化。

第三部分 组织实施

从加强领导、部门联动、营造氛围、严明纪律4个方面予以保障。

黄山市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黄山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统筹规划推进、准军事化管理,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专业人员匮乏、执法力量薄弱、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黄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防震减灾、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区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梳理、规范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事项,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厘清与市局、乡镇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等形式,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健全乡镇监管执法体制,推进赋予乡镇区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建立乡镇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不断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应急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职责,明确承担应急管理相关职责的对应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事有人干,责有人负。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三)规范人员编制管理。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划转人员,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严格准入门槛,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按照上级意见逐步加以规范。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现有执法人员及新招录人员,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合理设置执法岗位,优化执法人员结构,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到2023年底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75%。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我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健全招录、培训、考核、保障等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

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管理,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依法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的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防止部门保护主义。

(六)规范执法方式。区应急管理局要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对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规范执法方式,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寓服务于执法之中,进行“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落实“互联网+执法”工作要求,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建立统一指挥、跨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水局、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合力。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对实施惩戒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提高震慑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工作部署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这个关键。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强化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案说法,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对发现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推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针对突出问题隐患,深入分析深层次矛盾,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八)强化执法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与所谓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落实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引领推动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统筹配备配齐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相关执法装备。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改革方向,研究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改革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改革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在中央、省、市明确的时限内,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党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发改、司法、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支持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保障,明确改革配套措施,支持推进改革。

(三)注重宣传推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引导,正确认识改革的核心内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增强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报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成果成效等,为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等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等。在改革过程中,要服从大局,不折不扣抓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机构、职责、队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要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坚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06-19 08:18

2023年5月15日至6月16日,我单位就《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电子信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