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药品安全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草拟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4年3月6日。
1.信函方式: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区市场监管局药械股(黄山区甘棠镇综合办公区一号楼二楼,邮政编码:245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联系,联系人:刘文杰、汪瑶琳;联系电话:0559-8536117。
3.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重要论述精神,适应新形势下药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将药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起草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从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强化各级党委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和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药品安全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要求,现就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民生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保障药品安全就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是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就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实施“药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建立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的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药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负总责,重大药品安全事项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纳入绩效考核。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同时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药品安全工作,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药品安全工作。
三、强化各级党委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要把药品安全纳入本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二)重视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督促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支持本级政府依法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在政策研究、宣传舆论、检查督办、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形成合力。建立领导干部药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将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有关工作和活动。乡镇党委进一步发挥村(社区)等组织的优势,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药品安全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行政责任
(一)履行法定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每年适时召开会议听取药品工作汇报,对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提出具体举措、组织推动实施。
(二)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区政府设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规划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跨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考核,将药品安全纳入全区目标考核。每年至少召开1次药安委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
(三)夯实药品安全监管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药品安全监管装备和技术设备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相关工作技能的监管人员,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切实满足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乡镇政府加强药品安全能力建设,配备药品监管“四员”具体负责辖区药品安全工作,并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确保工作有人管。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优化基层监管机构设置,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区政府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四)依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区政府根据事权划分,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优化监管模式,系统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加强药品专项整治,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上报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本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六)健全全程监管的责任体系。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健全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的责任体系。
(七)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将药品普法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社区)建成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各行政村建成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栏,将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直接送到基层。充分利用媒体、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栏)、显示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安全形势、监管成效等,倡导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理念,增强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加强落实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建立督查整改验收和销号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督促药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委要把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
(三)实施约谈通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对药品安全隐患发现后未能及时组织整治消除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予以警示约谈、情况通报。
(四)实施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履行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不力,造成本行政区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或者在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处置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4-03-11 09:332024年2月6日至3月6日,我单位就《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