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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4-06-20 00:002024-07-20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阅读次数: 来源: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减少人禽接触机会,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禽流感等疫病传播,保障我市居民食用禽肉和公共卫生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4年7月20日。

1.信函方式: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棠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综合办公区二号楼2楼,邮政编码:245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联系,联系人:周梦芳;联系电话:0559-8533956。

3.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起草说明

2020年3月16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市生态环境局、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农业农村局、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有序规范活禽交易大力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实施意见》(黄市监发〔2020〕38号)

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及《黄山市关于有序规范活禽交易大力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减少人禽接触机会,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禽流感等疫病传播,保障我市居民食用禽肉和公共卫生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工作要求,代区政府草拟了《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共分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区域范围、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要求、各部门监管责任、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防止疫病传播、保障禽类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及《黄山市关于有序规范活禽交易大力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区域范围:黄山区城区(东至翠微路、南至彩虹路、西至西海路、北至仙源路)以及该区域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

二、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

三、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照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证验物、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禁止活禽交易区域内的监督管理以及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相关工作。对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屠宰活动和经营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或伪造检疫证明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鹌鹑、肉鸽等家禽及相关部门批准可驯养的活禽。

六、广大市民要增强公共卫生安全自觉性,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食用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冰鲜产品。对违法违规开展市场活禽交易和屠宰行为的,积极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区市场监管局12315、区农业农村局 0559-8500549、区城管局0559-8509858。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黄山区人民政府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4-07-22 08:23

202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我单位就《关于划定禁止活禽交易区域推进禽类产品冰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