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全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25年5月12日。
电话:13965518460。
意见征集邮箱:601915274@qq.com。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黄山区林业局
2025年4月11日
关于《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以竹代塑”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巨大。黄山区是中国竹子之乡,竹林面积达31.8万亩,立足竹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围绕“以二促一带三”的产业发展模式,以竹加工为重点,推动全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黄山区林业局草拟了《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2025年1月10日申请规范性文件立项,1月20日向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修改。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37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289号)、《黄山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黄山市“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行动方案〉的函》(黄发改环资〔2024〕38号)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实施“以竹代塑”主要路径。通过提升竹林培育水平、加快竹区道路建设、提升竹材采运能力、推动竹林规模经营、优化竹材初级加工布局、提升竹材精深加工水平、推进竹产业科技创新、实施竹业品牌战略,加快“以竹代塑”发展。
第三部分:打造“以竹代塑”应用场景。通过在公共机构领域优先应用、在城乡建设领域带头应用、在住宿餐饮领域深化应用、在竹旅融合领域全面应用,打造拓宽“以竹代塑”产品应用场景。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产业用地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附件。成立黄山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明确“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全区竹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围绕“以二促一带三”的产业发展模式,以竹加工为重点,构建“以竹代塑”全产业链条,全面提升竹林经营和竹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动全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9年,全区竹林面积稳定在32万亩,建成区级竹产业园1个、乡镇竹产业小微园7个,培育“以竹代塑”领域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超过2家,“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 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 20个百分点,全区竹产业综合产值达4亿元。
二、实施“以竹代塑”主要路径
(三)提升竹林培育水平。大力实施笋用林、材用林、笋材两用林、景观竹林等分类经营。推进低产低效竹林复壮改造,进一步优化竹林结构。将退化竹林修复、竹林抚育纳入森林质量提升建设范围,予以统筹支持。
(四)加快竹区道路建设。统筹以工代赈、移民后扶、乡村振兴和农村公路建设等资金用于竹区道路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竹林基地对外连接道路、竹林生产作业道路建设水平,增加竹资源可利用面积,降低竹资源利用成本。把提高竹林采伐、运输、加工机械化水平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畴。
(五)提升竹材采运能力。支持竹山轨道搬运机、履带式搬运机、索道运输机等机械设备等推广应用,提升竹材采运机械化水平。支持竹资源重点乡镇、国有林场组建竹产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开展竹林生产经营托管、竹材初级加工,提升竹材采运、初级原材料加工专业化水平。
(六)推动竹林规模经营。引导鼓励竹农以竹林入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林经营权流转,培育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接机制,推进竹林经营规模、集约、高效化发展。
(七)优化竹材初级加工布局。支持重点竹企业在竹林集中连片区域设立竹分解点和简易堆场,鼓励竹资源重点乡镇布局建立污染可控的竹制品初级加工厂,引导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与竹制品初级加工厂开展供需对接,构建覆盖全区的竹材初级产品生产保障体系。
(八)提升竹材精深加工水平。引导区内竹材加工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竹日用品、竹工艺品、竹炭、竹地板、竹拉丝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区级竹产业园,围绕竹缠绕复合材料、竹包装、竹纤维、竹碳基、竹建筑材料,招引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能效“以竹代塑”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形成“以竹代塑”产业加工集群。
(九)推进竹产业科技创新。推进竹产业产学研用一体化,鼓励和支持竹产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协同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加快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丰富“以竹代塑”新产品。
(十)实施竹业品牌战略。支持竹业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和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能力。成立黄山区竹产业协会并逐步完善其下设各细分行业分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协作。支持区竹产业协会申报黄山竹产业区域公共品牌,负责公共品牌的许可使用、运营和管理。
三、打造“以竹代塑”应用场景
(十一)在公共机构领域优先应用。引导竹制品供应商申报“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办公用品、食堂餐具方面优先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到2029年基本实现竹碗、竹筷、竹餐盘等一系列竹餐具应替尽替。
(十二)在城乡建设领域带头应用。鼓励在农家乐、精品民宿、乡村景观等室内外场景中推广应用竹结构材料,加大竹产品推广应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交通运输、市政、水利等工程项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等指标前提下,鼓励使用竹缠绕材料、竹质板材、竹纤维复合材料等“代塑”竹产品。
(十三)在住宿餐饮领域深化应用。鼓励引导区内宾馆、酒店、民宿逐步实现竹梳子、竹牙刷、竹剃须刀、竹拖鞋、竹吸管、竹筷等“以竹代塑”产品应替尽替,打造一批“以竹代塑”应用示范酒店、民宿、餐厅。分年度制定“以竹代塑”产品应用国有宾馆、酒店名单,鼓励全区国有宾馆、酒店到 2029年实现竹梳子、竹牙刷、竹剃须刀、竹拖鞋、竹纤维护理包等应替尽替,替换率逐年增长20%以上。鼓励民宿围绕竹元素打造特色民宿,推广应用竹建材、洗漱“竹六小件”等竹产品。
(十四)在竹旅融合领域全面应用。大力发展以竹元素为主题的旅游、康养、研学产业,在产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服务产品采用方面全面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形成富有竹乡韵味的竹旅融合业态。打造“以竹代塑”产品应用推广示范样板,拓宽“以竹代塑”产品应用场景。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成立黄山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以竹代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设立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以竹代塑”竹产业体系重点环节建设。优先将“以竹代塑”竹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专项债、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库,对接金融机构加大对竹产业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竹业龙头企业加强与高等科研院所对接与合作,聘请国内知名的竹产业专家学者担任“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顾问,与国际竹藤组织太平试验中心、安徽农业大学皖南试验站合作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产业研发、技术改造和标准制定研究。围绕“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养、引进高素质的创业、创新、创意人才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十七)强化用地保障。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保障竹业加工用地需求。鼓励竹资源重点乡镇依法依规使用非耕地,利用农村“四荒”地及闲置建设用地,统筹布局竹山分解点和初级加工小微园区。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以竹代塑”产业项目,在纳入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后,可以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实施点状供地。
附件:1.黄山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黄山区“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苏俊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鸿杰 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任家胜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汪长根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
石荣芳 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陈新权 太平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汤 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 冬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晓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徐庆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远志 区茶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叶 斌 区投资促进局三级主任科员
陈选祥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周振国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忠仁 区教育局工委委员、招生考试院院长
崔 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 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叶 青 区商务局副局长
郭 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喆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余 舜 区税务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汪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石荣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具体事宜。
附件2:
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责任 单位 |
协同责任 单位 |
时限要求 |
一、提升竹资源经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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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退化竹林修复、竹林抚育纳入森林质量提升建设范围,予以统筹支持。 |
林业局 |
各乡镇 |
持续推进 |
2 |
在黄山国有林场建设毛竹笋材两用林示范基地1处,在耿城镇建设毛竹材用林示范基地1处,示范带动竹林科学经营。 |
林业局 |
黄山国有林场 |
2026年12月底前 |
3 |
引导鼓励竹农以竹林入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林经营权流转,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接机制。2025-2028年,竹资源重点乡镇每年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1个以上。 |
各乡镇 |
林业局 |
2029年12月底前 |
二、推动竹资源快捷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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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筹以工代赈、移民后扶、乡村振兴和农村公路建设等资金用于竹区道路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竹林基地对外连接道路、竹林生产作业道路建设水平。2025-2028年,竹资源重点乡镇每年新建或维修竹林区道路5公里以上。 |
财政局 |
交通运输局 |
2029年12月底前 |
5 |
支持竹山轨道搬运机、履带式搬运机、索道运输机等机械设备等推广应用,在焦村镇、甘棠镇开展竹山机械化经营试点。 |
林业局 |
发改委 |
2026年12月底前 |
6 |
在竹资源重点乡镇组建竹产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开展竹林生产经营托管,提升竹林抚育、竹材采运专业化水平。2025-2028年,竹资源重点乡镇每年新建竹产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以上。 |
各乡镇 |
林业局 |
2029年12月底前 |
三、完善竹产品加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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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持竹经营加工单位在竹林集中连片区域设立竹分解点和简易堆场,对竹材等堆放用地按照林业直服用地政策办理。 |
林业局 |
自规局 |
持续推进 |
8 |
在竹资源重点乡镇布局建设污染可控的现代竹材初级加工小微园区7个,引导龙头企业与竹材初级加工小微园区开展供需对接,提高竹林资源利用率。 |
自规局 |
林业局 |
2029年12月底前 |
9 |
推进区级竹产业园建设。 |
经开区 |
生态局 |
2025年12月底前 |
10 |
招引高科技、高附加值、高能效“以竹代塑”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入驻区级竹产业园,形成“以竹代塑”产业加工集群。2025年年底前力争引进1家以上竹精深加工企业。 |
投资促进局 |
林业局 |
2025年12月底前 |
11 |
鼓励和支持竹产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推进竹产业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现有竹业加工企业改造、更新竹产业机械装备,改进技术工艺。 |
科信局 |
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四、打造“以竹代塑”产品应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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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办公用品、食堂餐具方面优先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到2028年基本实现竹碗、竹筷、竹餐盘等一系列竹餐具应替尽替。 |
发改委 |
财政局 |
2029年12月底前 |
13 |
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交通运输、市政、水利等工程项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等指标前提下,鼓励使用竹缠绕材料、竹质板材、竹纤维复合材料等“代塑”竹产品。 |
住建局 |
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 |
14 |
打造一批“以竹代塑”应用示范酒店、民宿、餐厅。分年度制定“以竹代塑”产品应用国有宾馆、酒店名单,鼓励全区宾馆、酒店到 2028年实现竹梳子、竹牙刷、竹剃须刀、竹拖鞋、竹纤维护理包等应替尽替。 |
文旅体局 |
商务局 |
持续推进 |
15 |
大力发展以竹元素为主题的旅游、康养、研学产业,在产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服务产品采用方面全面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形成富有竹乡韵味的竹旅融合业态。 |
文旅体局 |
林业局 |
持续推进 |
注:黄山区竹资源重点乡镇为焦村镇、汤口镇、甘棠镇、耿城镇、龙门乡、新明乡、新华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