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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6-27 00:002025-07-10 00:00 征集状态: 已截止 阅读次数: 来源:黄山区水利局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水资源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扩大有效投资。现就《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0日(说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因黄山区水资源资产盘活交易项目必须要在2025年7月中旬挂网公开交易,需将征求意见时间缩短。)。

提出意见的方式:可以通过办公电话(0559-8531212)提交修改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天都南路综合办公区1号楼1212办公室(邮政编码245700),或者通过电邮(3275346426@qq.com)提交修改意见。

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1.《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黄山区水利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

《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发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对重点领域,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住房等是盘活资产的重点方向,符合现在的政策导向。经初步摸排,我区水资源资产体量较大,但是目前未通过有效方式进行盘活,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省其他区县已开展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工作,通过进一步盘活存量水资源资产,可以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同步扩大有效投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发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区水利局着手开展了《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并拟定了《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发办〔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盘活存量水资源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扩大有效投资。

三、主要内容

《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背景

(二)工作目的及意义

(三)工作步骤:1.资产清查;2.资产评估;3.资产交易。

(四)工作计划

(五)建议:1.水资源资产管理;2.水资源资产价值盘活;3.工作经费。

(六)需区政府研究的事项




附件2

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发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对重点领域,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住房等是盘活资产的重点方向,符合现在的政策导向。

经初步摸排,我区水资源资产体量较大,但是目前未通过有效方式进行盘活,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省其他区县已开展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工作,该部分资产盘活后,可以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同步扩大有效投资。

二、工作目的及意义

鉴于全区水资源资产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性质,建议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合理的区分,采用公开交易方式进行盘活,盘活后这部分水资源资产可以发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要对全区水资源资产进行摸底归档,形成完整的管理手续;并且进一步盘活存量水资源资产,可以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运作效率,实现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扩大有效投资。

三、工作步骤

清查评估对象为黄山区水利局名下31处水资源资产,经区政府授权后,按以下方案逐步实施。

(一)资产清查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这31处水资源资产进行实地勘察、清查,梳理这部分资产及收集相关材料。

(二)资产评估

对梳理后的31处水资源资产,由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关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

(三)资产交易

报经规范性的审查审批程序后,由水利局委托代理机构,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处置。

四、工作计划

1.由水利局对全区31处水资源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并经区政府审定后,授权水利局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实施。

2.水利局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对这31处水资源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初步评估价值约为2亿元),并就交易情况报区政府审批后,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这部分水资源资产采用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出让。(完成时间: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挂网。责任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建议

(一)水资源资产管理

本次清查结束后,相关水资源资产清单由水利局掌握并加强管理。

(二)水资源资产价值盘活

目前相关水资源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对水资源资产进行公开交易,可以打开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广阔通道,使国有资产增值。

(三)工作经费

公开交易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六、需区政府研究的事项

1.同意按照方案启动该工作。

2.出让资产数量和价格。

3.同意以上所有水资源资产由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管理。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07-11 17:21

2025年6月27日至7月10日,我单位就《黄山区盘活存量部分水资源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市黄山区水利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