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新修订《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我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区应急局重新修订了《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874201870@qq.com,并请在邮箱主体注明“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黄山区应急管理局,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仙源西路与清源路交汇口黄山区应急管理局510室,邮政编码:245700。 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8500183。
三、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15日
黄山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关于新修订《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起草说明
一、修订背景
2025年1月7日,安徽省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5〕1号),2025年5月7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黄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黄政办秘〔2025〕13号)。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县区强对流、冰冻雨雪、干旱等灾害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其异常性和极端性特征愈加明显。部分自然灾害超出以往经验,难以预测,如2022年持续50余天干旱和长时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2024年“6·19”特大洪涝灾害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在此情况下,我区2022年12月20日出台了《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灾害救助的迫切需求,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二、起草依据
预案修订依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按照《黄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三定”职责规定等,修订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预案内容,我区预案正文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分级响应、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附件,共9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对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工作组、专家组、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进行明确。
(三)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的准备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了信息报告制度与信息发布制度。
(五)分级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轻到重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同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调整以及终止程序。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对过渡性生活救助以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行说明,重点明确了冬春救助工作内容与实施方法。
(七)保障措施。对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和培训进行详细说明。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九)附件。明确县自然灾害救助主要环节和流程参考图,可供领导决策指挥使用
四、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结合黄山区 6・19洪涝灾害深度复盘,精准剖析灾害影响要素,基于此,对启动条件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合理调整;二是增加应急响应启动流程和主要环节流程图,可供领导决策指挥使用。三是增加“五停”措施和“五断”准备:明确必要时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应对措施,做好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等极端情况应急准备。同时明确灾情报告“先报后核”做法,丰富八项保障措施。四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深度梳理各部门职责,使应急职责更清晰、应急处置更合理。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6-02-16 08:512026年1月16日至2月15日,我单位就《黄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