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区内要闻

国家林草局来黄山区调研林业立法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

作者: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6:55 来源:黄山区林业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收藏

6月6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淑新带队到黄山区调研林业立法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蔡文博、副处长余波,市林业局副局长吴赛君,区政府副区长佘诚棋,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甘棠森林植物检疫站、黄山国有林场就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进行沉浸式调研,随后在区林业局主持召开林业立法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座谈会。在听取市、区林业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成效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森林法实施条例》主要做法和聚焦林长制履职、松材线虫病防控、森林防火、国土绿化和林业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所取得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安徽作为全国林长制的发源地,也是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安徽实施的林长制改革,已经写入了新修订的《森林法》。黄山区作为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要努力为全省林长制工作出样板,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出典型。调研组强调,黄山区要进一步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推行“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安徽省和黄山市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针对本地特点出台地方性林业法规,进一步补全上位法在本地实际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不断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加优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撰稿人:旺英措姆  审核人:张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