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优化新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开发秩序,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按照黄山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黄山区新明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公示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9日,为期1个月。
二、公示方式
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新明乡人民政府公告栏
三、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件:1556123135@qq.com
2.邮寄地址: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人民政府(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您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59-8596002
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撰稿人:陶涛 审核人: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