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0次党组会议、11次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4年1月17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2月2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3月6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28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4月30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6月6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等,6月20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7月17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作出的重要指示等,8月29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9月1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9月29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11月21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2024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3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等,4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4年),5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等;6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7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4年)》等,8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9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10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摘编等;11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谱写美好安徽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和安徽的故事》、《三次考察安徽,总书记始终聚焦科技创新》。
(2)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2024年4月19日制定印发《中共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11次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制定详细学习方案;3月28日2位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研讨,5月31日2位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如何聚焦大黄山核心地位、强化城市管理工作、高效推进高水平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开展研讨,6月27日5位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交流研讨,8月29日2位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黄山区开展研讨。10月29日6位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围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研讨。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3)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已增加21名道路保洁人员,增加洒水车2辆、扫路车2辆、人行道冲洗车2辆,充实城区清扫保洁力量。二是谋划犬只临时过渡点建设,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翡翠路、轩辕大道、芙蓉路、北海路开展集中整治。三是2024年3月28日印发《黄山区2024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专项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卫生盲点。四是在北海北路、芙蓉路推行城管“微路长”管理模式,以路段城管队员为核心,建立队员、商户、周边居民、社区、小区等相互支撑的2个“微路长”微信工作群,联动开展城市管理巡查管控,开展政策宣讲、信息共享、咨询服务和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处置。
(4)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0日前在玉河公园、千枫园、山水丽景、太平春城、绘宸花园、阳光花园等6个小区设置城管执法服务站。二是强化执法工作力度,巡察整改以来,积极办理涉及市容环卫、建设市场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5)“微改造、精提升”工作亮点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黄山二中、人武部、北海南路3个“微改造、精提升”点位的主题设计,该项目拟纳入黄山市黄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专项债实施。二是2024年5月30日印发《黄山区城区综合整治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及时排查整治问题,有效提高3个“口袋公园”环境品质。三是2024年7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6)绿化管理养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2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黄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导则(试行)》、《黄山区绿化养护办法》。2024年1月24日组织浦溪河PPP项目联合考核组对运营绩效考核文件和日常考核机制进行学习。二是排查整治城区绿化养护问题和浦溪河PPP项目绿化养护问题。三是2024年6月24日、9月13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公司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黄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等文件。四是2024年7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问题排查处置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4日、9月13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公司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黄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等安全生产文件。二是对城区市政类窨井盖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三是成立市容股牵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专班,督促跟踪处置相关问题。四是2024年4月11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7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城管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8)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5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二是2024年6月5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是1月22日至24日安排20名执法队员参加黄山市城管系统2024年“春训”大练兵活动, 4月23日安排4名新进人员参加省住建厅执法资格培训班,7月18日参加黄山市瓶装液化气监管平台建设培训会,9月14日参加市住建局举办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四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9)行政执法专业水平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至24日安排20名执法队员参加黄山市城管系统2024年“春训”大练兵活动, 2024年4月23日安排4名新进人员参加省住建厅执法资格培训班。二是2024年2月20日开展案卷评查23件,进行现场评讲,总结案件的优点和不足之处,达到“以评促学、以案提效”的目的。三是2024年3月22日建立14个乡镇赋权工作群,重点围绕行政处罚对乡镇赋权执法业务进行集中培训。
5.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短板
(10)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1)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防范化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2日组织市容股、大队、市政园林环卫处、城管局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共黄山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黄山市公益广告审查机制的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和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户外公益广告、灯饰设置等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发挥“微路长”管理模式作用,动态巡查,及时更新过时广告8块。三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13) 相关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6.保密管理规定落实不够到位
(14)保密管理要求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15)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1月23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5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韩俊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省委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强调的讲话。二是2024年2月2日召开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三是2024年3月制定年度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四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廉洁风险防控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4月2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月2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韩俊在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2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和风险点排查,制定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措施52条。三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
(17)项目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3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黄山区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二是对2018年7月以来城市绿化工程领域招投标20个项目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未发现评审不规范问题。三是2024年2月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7月18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绿化管养面积核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2日委托山区规划勘测院对城区绿化管养项目中2022-2025年合同期内翡翠东路增加的绿化面积进行勘测。二是2023年10月9日根据自查情况与管护公司重新签订城区(2022-2025年)绿化管养服务及时花种植摆放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将翡翠东路香樟树纳入管护清单。三是举一反三对2023年12月实施的城区清扫保洁项目基础数据进行测绘。四是2024年7月18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部分项目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学习。9月13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学习《黄山区城管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对2020年以来12个邀请招标项目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未发现无前期会议研究过程问题。三是2024年7月18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0)施工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3日制定印发《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黄山区城管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对2022年黄山区旱灾枯死树补植项目补植的树木开展举一反三排查,现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更换。三是2024年2月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7月18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财务管理不规范
(21)接待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6日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客商接待报备工作的通知》。二是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支出审批关。2024年3月28日、4月25日、5月7日、11月7日对石溢园艺术酒店招商项目等接待进行事前预报告、事后报备。三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22)固定资产采购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1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黄山区城管执法局项目价款结算管理制度》;2024年1月根据区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将海尔冰箱、铁架长椅、雪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入账。三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23)差旅费报账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黄山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规范差率费报销的意识。二是对市政园林环卫处2020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三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月1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3月13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4月9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2024年1月12日支委会召开组织生活会。
(2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5月2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1次, 6月11日至6月14日组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三是2024年1月30日评议优秀党员12名、合格党员26名。四是2024年4月19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
11.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2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4月9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5月9月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5月2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1次,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组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三是2024年4月19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1次,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组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开展“精细管理迎新年”、打赢“雪仗”保民生、义务植树、祭奠英烈、普法宣传、中高考志愿服务、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8次。
(28)干部职工教育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9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5月22日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月6月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黄山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2月26日组织观看广德保安公司原经理胡宝平挪用公款罪庭审录像。5月31日集中观看“学习强国”党纪学习教育专栏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6月6月党员大会通报党员违纪情况,6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三是2024年4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委书记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方式、等具体事项,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区城管局党组理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已在6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组学习会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5月6日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已结合专题党课解读条例。四是2024年4月19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29)抓人事制度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2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充分运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30)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2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5月18日在推荐提拔干部时严格执行人事回避制度。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3.巡察整改质效不高
(31)未建立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3年10月组建“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专班”,压实精细管理责任,推行“一线工作法”,让“马路办公”形成常态化,解决“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三是谋划犬只临时过渡点建设,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在翡翠路、轩辕大道、芙蓉路、北海路开展集中整治。在北海北路、芙蓉路推行城管“微路长”管理模式,建立2个“微路长”微信工作群,开展政策宣讲、信息共享、咨询服务和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处置。办理数字城管平台案件4357件,结案数4314件,结案率99.01%。及时发现、处置污水、雨水、电力、弱电等领域的井盖问题、110平台案件和黄山区蜂巢驿站微信群互联互通城市管理类案件。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与校园周边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0余份,并对各学校附近人行道进行降坡处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4个“护学岗”,对一中、二中、甘棠小学、甘棠幼儿园及甘棠中心学校上放学时段实行重点管控。四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2023-2026)合同已对服务相关要求、机械和人工作业要求、考核办法进行细化。五是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导各牵头部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六是2024年4月18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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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杜锴 审核人:凌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