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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6:46 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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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学懂弄通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用理论武装头脑。2024年以来安排3个专题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围绕耕地保护、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六项纪律和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大黄山建设”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交流研讨。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9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2024年以来召开4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重要论述作为领导班子会议第一项学习内容。二是2024年5月10日制定《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发通知到各部门要求共同学习。

(3)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6日党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二是2024年5月13日党支部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第一议题”。支委班子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2次:到社区报到的各股室、二级机构在职党员深入包保小区、路段及社区群众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定期进行“周五志愿服务”,根据自身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地质灾害党员突击队”,2024年6月特大暴雨期间共派出51个巡查组184人次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点及切坡建房点等进行巡查排查。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

(4)责任落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5)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3.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6)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6日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耕地保护培训,宣传有关政策。7月19日、8月26日、9月12日先后多次召开耕地保护相关部署会议,提高乡镇对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二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黄山区自然资源管理巡查报告处置办法》,乡镇每月报送巡查台账。三是2023年12月-2024年1月,开展变更调查流失耕地找回工作。四是2024年4月10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2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5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7)落实违法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6日党组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同时传达学习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和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察黄山市的反馈意见。加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2024年1月26日联合区检察院、永丰乡政府深入永丰乡岭下村开展耕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二是2024年7月19日召开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会议,7月22日印发《黄山区2024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对耕地恢复资源摸排进行部署和辅导。三是2023年12月29日修订印发《黄山区自然资源巡查报告及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做好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四是2024年4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耕地恢复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部分补充耕地质量不高地块核减指标。二是2024年度新增耕地项目,从项目选址与设计均与乡镇共同协商确定,项目方案评审邀请区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和专家参加,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三是2024年4月29日召开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整改分析会议,组织利用股、生耕股等有关人员学习临时用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并对临时用地逐宗分析,制定处置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四是2024年4月10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2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5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4.服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9)优化营商环境存在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跟踪服务工作。制定并印发《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立体化、多元化形式开展规划许可一次性告知便捷服务。二是2024年与2023年相比,商品房网办率从2.2%提高到38.05%,存量房网办率从1%提高到23.01%,抵押网办率从28.2%提高到33.53%,网办率排名整体提升,其中抵押业务网办率在区县中排名第一。三是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6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服务乡村振兴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3月12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等文件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二是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24年8月完成全区14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工作。三是按照《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黄山区村庄分类报告》,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区62个应编尽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村庄规划审批相关文件后,分批推进我区村庄规划审批工作。

(11)土地利用和要素保障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5日组织利用股学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最新政策文件,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研究制定处置举措。二是积极对接属地乡镇、加快供地节奏。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区政府已将批而未供土地纳入2023年度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5.防范化解风险有不足

(12)地质灾害防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4月21-22日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全国、省、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严格落实省、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应急调查及避险转移等各项防治工作。二是黄山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区内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分析和总结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对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提供十分重要的技术依据,同时,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提供评估工作依据。在此成果基础上,2024年8月19日印发《黄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水平。三是2024年5月28日组织完成排危除险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会同属地政府积极协调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同时督促监理方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和安全关,目前项目均已竣工通过区级验收。

(13)保密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4)信访矛盾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15)研究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二是2024年8月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将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风险较高环节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三是2024年3月6日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制订《中共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16)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组织学习“一岗双责”制度。二是细化各部门职责,制定落实部门职责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督促履职制度,实行例会工作制度,每周五分管负责人听取分管部门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周一主要负责人召集分管领导召开例会听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是2024年3月11日完善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激发党员干部敢于担当。

(17)警示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员日常教育,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平台开展经常性学习党纪党规,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用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3月2日制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提高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1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5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赌之害》参赌案件警示录,通报近年来自然资源系统及身边违法违纪案件。三是2024年4月16日赴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均参加。

7.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8)“慵懒散”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组织学习《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制度》;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4年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风建设专题会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组书记、局长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系统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二是2024年3月11日制定《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风和效能问责细则》。2024年5月11日、5月27日、6月14日、8月21日开展工作作风督查。6月20日黄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业务知识测试。三是2024年8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8月10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效能建设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和学习,2024年4月9日,部门内针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用途管制培训课件及规范性文件再次开展深入学习,提升业务能力;8月19日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全省土地要素保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二是完善审查流程,由报件编制人、编制方负责人、部门经办人层层确认后进行上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与报件编制方技术服务合同,将报件质量惩罚措施纳入合同条款。报件完成时效及质量同比均有所提升。三是2024年4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3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20)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省、市、区相关财务制度。二是结合实际,2024年7月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三是2024年4月1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省市区相关国有资产资产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0月份我局成立国有资产专项工作组,对局本级及收储中心资产进行盘点,并形成盘点报告报区财政局;2024年7月份制定落实固定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详细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举一反三排查。三是2024年4月1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收入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省、市、区相关财务制度。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具体对应的项目以及欠款原因,并与付款单位保持沟通制定付款计划。二是建立财务台账,按月登记开票信息,记录开票时间、付款单位及事由、领票人或联系人、付款到账时间等;登记合同信息,记录合同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联系人等。月末汇报付款情况,对超过一个月未支付的将电话联系并询问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意见。三是2024年4月10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1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9.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23)项目建设控制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5日组织股室人员学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扎实做好2024年度申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前期谋划论证工作,对地勘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组织专家现场踏勘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工程治理条件,对符合治理条件的项目严格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实物工作量和治理费用。二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和预算,一般情况不得变更。对2023年以来下达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均全程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三是2024年4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2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招投标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3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晰招投标的程序及相关规定。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招投标程序和管理规定。二是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人。三是2024年4月12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6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2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4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3日组织股室人员学习《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和日常业务培训,增强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收集、规范档案整理,提高项目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巡察整改以来,严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合同审核关,实行股室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再审、分管负责人审核的管理程序。2024年6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审查施工资质。三是加强现场管理,不定期组织属地管理方联合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按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严把项目质量安全关。明确股室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保管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程资料,切实保证归档质量,做好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全周期档案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6)议事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5日党组会议学习《中共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项目邀标对象均由党组会研究决定,每次党组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指导。三是明确办公室主任为会议记录人员,要求严格按照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党组会会议材料均提前一天报送派驻纪检组审核。2024年4月1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3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会议决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分管领导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对会议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培训。每次党组会议后认真撰写会议记录,做到议题和会议内容相符,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存档留存。二是党组会议召开前各部门的议题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办公室提前一天将党组会会议题内容报去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审查。

11.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8)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完善党课档案材料。二是支委会、党员大会坚持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巡察整改以来,局所属2个党支部各开展上党课3次。三是2024年1月25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班子从严把关质量,会前党支部书记与支委委员谈心谈话、支委委员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9)党务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1日、6月14日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务知识。对2024年度党费核定、民主评议党员、年度优秀等次评定等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4年6月3日对党费收缴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党费专项检查,梳理上报2023年度、2024年1-5月党费收缴情况。三是2024年4月1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23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有不足

(30)干部晋升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黄山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黄山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二是2024年7月30日组织人事干部到祁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自然资源系统职级晋升工作。

(31)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4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4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晋升1名一级主任科员和1名三级主任科员,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2)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2024年4月9日职级晋升推荐会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3. 公车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

(33)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4日组织开展公车管理业务培训,对公车管理员“全省一张网”监管平台公车网上申请、派遣、调度、出行及各项运行经费录入等工作流程和对驾驶员日常用车、节假日公车封存报备、定点停放等进行专题再学习,并观看关于违规用车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二是2024年4月17日对各部门车辆运行维护实行定额管理,建立公车状况案卷制度,完善《2024年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日常管理统计表》,对车辆事故、维修、保养等情况予以详细记载。三是2024年3月、5月分别开展2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节假日公车停放、人员到岗情况。截至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四是2024年4月15日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4月16日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9—85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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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方薇  审核人:张锡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