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规中有关开放档案的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在档案开放利用中审慎进行划控、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馆组织人员对馆内符合条件的开放档案进行了鉴定,并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向社会公布1999年度开放档案。
开放档案的范围为:黄山区区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年度为1999年的档案,涉及81个全宗,共计627卷(5318件)。
凡我国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等)办理查档手续,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查阅时间: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查阅地点:综合办公区黄山区档案馆二楼调阅大厅
联系电话:0559-8580395
特此公告
(撰稿人:吴艳霞 审核人: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