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007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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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芝 |
宅基地上项目内多幢房屋所有权 |
341003104205JC05690 |
黄山区太平湖镇广阳村新屋组 |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撰稿人:孙星筠 审核人:汪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