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009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
汪新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003001009GB00058F00010003 |
甘棠镇太平东路4幢105 |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
(撰稿人:黄秀珊 审核人:石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