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1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4)黄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70323号 |
马芳 |
在建工程抵押权 |
341003001022GB00411F00030031 等30户 |
黄山区轩辕大道西侧浦溪花园15幢1-601室 等30户 |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5日
(撰稿人:舒莟 审核人:石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