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011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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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宝玉 |
宅基地上项目内多幢房屋所有权 |
341003105204JC05125F00010001 |
黄山区焦村镇汤刘村下汤组 |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
(撰稿人:孙星筠 审核人:石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