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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不动产遗失声明公示第20250161号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10:57 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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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陈国华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原不动产权证(皖(2021)黄山区不动产权第0150991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遗失声明内容:

序号

不动产坐落

证书号

权利人

声明日期

备注

1

黄山区耿城镇辅村村下任组

皖(2021)黄山区不动产权第0150991号

陈国华

2025年11月14日

2025年11月14日

(撰稿人:孙星筠 审核人:石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