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渣土运输服务企业合规经营的提示函
全区各运输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发现,我区部分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存在为非法开采违法当事人提供运输服务的行为,为规范全区相关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作以下提示。
一、各相关运输服务企业要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承揽业务时注意甄别服务购买方是否有合法的项目批准手续,以免给自身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各相关运输服务企业要加强车辆管理,通过设备定位、日常登记等方式对车辆运行实施有效监管,做到车辆去向明、运行轨迹清。
三、各相关运输服务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通过法律法规培训等方式提高驾驶员的依法从业意识,避免发生私自为违法开采行为提供运输服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对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设备实施扣押、没收等行政强制措施,运输企业是其名下运输车辆的法定监管义务人。
合规经营方能行稳致远,希望全区从事渣土运输业务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避免法律风险,共同维护合法、安全、环保的渣土运输市场环境。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30日
(撰稿人:方国兵 审核人: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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