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05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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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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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3)黄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431号 |
缪德华 |
抵押权 |
341003106200GB00078F00040001 |
黄山区耿城镇旅游公路和浦溪路交叉口北侧黄山院子小区3幢101室 |
2026年2月28日
(撰稿人:黄世婷 审核人:石彭飞 )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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