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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甘棠镇兴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作者:甘棠镇 发布时间:2026-03-12 15:07 来源:黄山区甘棠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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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甘棠镇兴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兴村村和甘棠镇林场行政边界扣除城镇开发边界部分,面积为1683.28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以“徽派古村文旅、清幽山林颐养”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综合体。

四、规划主要图纸

图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图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图3.村庄单元图则


图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表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平方米)

用地规模(公顷)

建设时限

备注

产业发展

1

幽兰谷度假村

-

0.95

2026-2035年

-

2

香榧山居

-

0.33

2026-2035年

-

3

花卉园艺产业基地

-

3.28

2026-2035年

-

4

黄山玫瑰谷产业融合提升项目

-

-

2026-2035年

-

5

兴村梨/花文化体验园建设项目

-

-

2026-2035年

-

6

兴村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2026-2035年

-

7

玫瑰湖山庄

-

0.15

2026-2035年

-

8

茶冲露营

-

-

2026-2035年

-

基础设施建设

9

道路拓宽修复

-

-

2026-2035年

-

10

兴村、幽兰停车场

-

0.2

2026-2035年

-

11

兴村公共厕所

不少于30

-

2026-2035年

-

12

兴村河防洪综合治理项目

-

-

2026-2035年

-

13

供水提升泵站项目

-

-

2026-2035年

-

14

污水处理设施

-

-

2026-2035年

-

15

防汛道路建设

-

-

2026-2035年

-

16

黄祁高速

-

-

2026-2035年

-

17

森林防火管护巡护道路

-

-

2026-2035年

-

18

森林防火检查站、消防水池、瞭望哨、保护管理用房

-

-

2026-2035年

-

19

5G基站建设

-

-

2026-2035年

-

20

幽兰公共厕所

不少于30

-

2026-2035年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1

老年活动中心

不小于200

-

2026-2035年

-

22

村民健身广场

-

0.4

2026-2035年

-

23

兴村村农村公益性公墓

-

-

2026-2035年

-

24

甘棠镇兴村烈士集中安葬点设施提升

-

-

2026-2035年

-

25

特色民宿活动点

-

-

2026-2035年

-

人居环境整治

26

户厕改造

-

-

2026-2035年

-

27

和美乡村建设

-

-

2026-2035年

-

28

兴村、幽兰沿530国道界面整治

-

-

2026-2035年

-

29

兴村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026-2035年

-

30

兴村、幽兰建筑立面造型整治

-

-

2026-2035年

分年度实施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31

林地修复

-

-

2026-2035年

32

农用地整理

-

-

2026-2035年

3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600亩

-

2026-2035年

34

沟塘清淤

2.16万

-

2026-2035年

35

建设用地整理

-

-

2026-2035年

36

河道整治

5.09公里

-

2026-2035年

 

表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用地单位使用林地应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工作。

4.草地

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等机构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建设。

12.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殡葬、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留白用地

规划指标留白0.45公顷暂未落实到具体空间,需通过增补图则明确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及相关管控要求后,方可使用。

14.陆地水域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五、规划批准文件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区甘棠镇兴村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黄政函〔2026〕27号)。

六、批准机关

黄山市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6年3月3日。

(撰稿人:胡勇 审核人:严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