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05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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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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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2023)黄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530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 |
341003801001GB00052F00010001、F00020001、F00030001、F00040001、F00050001 |
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黄山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号车间-8号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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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023)黄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531号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 |
341003801001GB00119F00010001、F00020001 |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黄山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号办公楼、10号车间 |
2026年3月18日
(撰稿人:董宇涵 审核人:石彭飞)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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