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区创优营商环境促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黄山区创优营商环境促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办〔2025〕30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申报,区创优营商环境促发展工作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对申报对象进行了资格初审,并征求了申报对象在党风廉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纳税信用、金融监管、劳动关系、社会形象及综合评价的意见建议,现将我单位通过初审的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示对象
先进个人 叶丹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5日-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反映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创优营商环境促发展工作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反映。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00069、8500708;
电子邮箱:352465967@qq.com。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25日
(撰稿人:叶萌 审核人:徐珊)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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