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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3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待遇发放的通告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10:12 来源:黄山区人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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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 (皖社险函[2021]65号)规定。截止2026年3月,黄山区有部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经办机构将于2026年4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未认证人员可通过下载皖事通、掌上12333手机APP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卧床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服务电话,经办机构和社区将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在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养老金。

经办人员:吴承诚      服务电话: 0559-8535090

黄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2026年度3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逾期未认证人员.pdf

 (撰稿人:吴承诚,审核人:谢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