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质量开展,推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落实,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6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1、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抽查1-2家行业监管领域的企业(单位)。
三、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
2、《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情况;
3、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填报情况;
四、督导检查方式
1、采取查阅资料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清单》抽查1-2家行业监管领域的企业(单位)。
五、督导检查组成及分工
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见附件1)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区安委办领导带队,参加人员由区直相关部门、区应急局人员组成,车辆由参加单位自行负责保障。抽查重点企业(单位)和场所由各组自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督导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整理好本部门监管服务对象台账便于督导检查组抽查;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清单》认真开展工作;
(三)各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书面反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8月21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