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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实现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公证购买服务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15:14 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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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减轻群众负担,近日,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黄山区司法局签订了《黄山区不动产继承登记购买公证服务合同》,标志着在黄山区范围内,群众因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继承公证的相关公证服务费用将由政府统一承担。


此前,为提升便民服务力度,黄山区已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公证处,设立了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群众在公证处即可完成公证服务及不动产转移登记。但因继承公证涉及部门多、需提交材料多、办理流程长且涉及收费,给办事群众带了一定负担。为此,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与司法局、公证处进行沟通协调,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推行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模式,最终实现群众办理继承公证“零收费”。

下一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秉持“始于人民需求 终于人民满意”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不动产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树牢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宗旨意识。中心将持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撰稿人:吴浩然   审核人:石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