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防线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电池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交警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租赁、销售经营主体,在对租赁企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围绕租赁企业的经营主体资质、车辆合规性及经营行为规范性等方面展开。在主体资质方面,仔细核对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电动自行车租赁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于车辆合规性,执法人员逐一核查租赁车辆的3C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与车辆实际配置的一致性,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车辆流入租赁市场。在经营行为规范性检查中,执法人员核查了企业是否存在“押金不退”“损坏全赔”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并检查租金、押金等收费项目是否明码标价,同时对车辆日常维保记录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在对销售企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车辆是否获得国家强制性3C认证,车辆销售价格是否规范、是否擅自提高车速、充电器是否有合格证、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电池及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是否与一致性证书上的一致,检查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或欺诈行为等方面。提醒经营者要从合法渠道购进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无厂名、厂址、无产品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本次检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1家,各品牌代理经销商4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加大对相关租赁及销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竭力消除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撰稿人:吴骞 审核人:周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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