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生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异地就医
内 容:
黄山市黄山区本人黄山区职工医保,需要在宣城市人民医院剖宫产生孩子,请问我是否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销,还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回黄山区报销。现在剖宫产是定额报销还是按照比例报销。如果是医保定额报销,生育险还可以报销一次吗。不是很懂这个政策,麻烦领导解答一下
答 复:
您好!您咨询的“省内异地生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异地就医”问题,黄山区医保局答复如下: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5%的,其职工享受所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4%的,其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为 6.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 6.4%)。 一、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根据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021〕19号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直接结算,在外就医的仍按原渠道将相关资料送至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结算。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实行“按例定额包干” 1、自然分娩:二级及以下1500元,三级医院1800元; 2、剖宫产:二级及以下2800元,三级医院3500元; 3、多胞胎每多生1胎,自然分娩增加600元,剖宫产增加1200元; 4、产前检查费:每例600元,产前检查费与生育医疗费采用合并支付。 二、生育津贴 1、顺产5个月; 2、剖腹产5.5个月; 3、多胞胎每多生1胎增加0.5个月。 生育津贴月支付标准按照您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医疗及津贴申报材料 生产次月后可提交材料到黄山区医保中心申报,材料如下: 1、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原件); 2、社保卡复印件。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黄山区医保局,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59--85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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