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规范我区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强化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乡镇对存在演出的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汤口镇翡翠谷景区、凤凰源景区、天湖景区和耿城镇芙蓉谷景区演出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并宣传《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演出内容不能涉政、涉黄、涉宗教等。营业性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亚洲”等字样。对有演出单位的加强政策引导,规范经营行为,为演出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将与乡镇形成合力,建立村组信息互通机制,拓宽演出活动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发动乡镇力量进行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农村集市、红白喜事、庙会、“交流会”、促销演出等活动的现场巡查和执法监管,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健康。
(撰稿人:陈超 审核人:黄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