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宪第
位于赐田村中央,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竣工于1848年,距今155年。宅居临溪而建,共分2进,外加1间大门楼,大门成“八”字型,门口嵌有1块汉白玉大理石,刻有“中宪第”3个苍劲的立体大字。大门内两侧设有花台,整个宅居系砖木结构,墙体全部用青花砖砌成,地面为“三合土”,属徽派建筑风格。中宪第系王克安父亲所建,王克安曾于民国初年,担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并兼任津浦铁路总办,后因一下僚盗卖火车头而以渎职罪被解职回乡。回乡后,王克安潜心专研医术,不仅为当地百姓看病,还据理力争帮助百姓打官司,深受百姓爱戴。因龙门1场官司打赢,百姓联名送来1块“仙源砥柱”的金字匾额,悬挂在王克安家的厅屋中间。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遗失。中宪第也于1999年拆毁,现只留存大门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