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黄山区全面推进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区乡职责边界工作举措》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黄山区委办公室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黄山区全面推进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区乡职责边界工作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开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针对区乡职责边界不清、“属地管理”泛化等致使乡镇责任和负担加重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区乡职责边界工作。通过建立“两单一图四机制”,即: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区乡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从具体事项入手,依法厘清区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权责边界,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二、主要举措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总结典型案例,确保“两单一图四机制”高质量完成。
(一)动态调整两个清单并公布实施。区委编办会同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参照省指导目录,结合实际修订《黄山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0年本)》和《黄山区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目录(2020年本)》,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以区政府文件公布实施,明确区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2022年2月底前完成)
(二)优化事项运行流程图。各乡镇根据《乡镇权责清单》、区直各牵头部门根据《乡镇配合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并公布事项运行流程图,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事项办理机构、协办部门、联系电话及具体工作流程,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乡镇和区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及规定流程履行职责,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效能。(2022年3月底前完成)
(三)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增减及内容调整,由区级职能部门或乡镇按照《黄山市黄山区职责准入制度》(黄编〔2021〕6号)要求办理,报市委编办审核后,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实施。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之外事项以“属地管理”之名,或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交由乡镇承担。(长期)
(四)建立健全区乡联动机制。各事项责任主体单位应按照“一事一机制”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区乡联动工作机制,有条件的事项可依托现有信息系统构建区乡联动信息平台。稳步推进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双重管理,赋予乡镇对派驻机构人员管理指挥权,理顺乡镇与区直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关系。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巡查,对《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级职能部门报告,区级职能部门要及时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实时解决,需个案研究的,提出解决方案,限时解决。(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双向考评机制。进一步探索两个清单事项办理结果双向考评机制,乡镇和区级职能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提高乡镇“话语权”,并将其纳入区级职能部门和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导力度,对不作为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2022年8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依单监管机制。《乡镇权责清单》事项的责任主体是乡镇,区级职能部门承担配合责任;《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的主体责任是区级职能部门,乡镇承担配合责任。各事项主体责任单位要根据两个清单,逐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内部监管。(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两个清单事项履职情况的评估和监管,对未按两个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以及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问责情形的,将对照两个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区分责任,依法依纪依规问责。(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落地生效。各乡镇及区直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同志、主办机构和联络人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把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推进各项主要举措落实。从2022年1月开始,各乡镇、区直各牵头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典型案例每月15日前报送区委编办;2022年8月20日前,工作情况及成效书面报区委编办(邮箱33959970@qq.com)。区委编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适时开展督察。
(三)强化改革衔接。各单位要将两个清单的实施运行作为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确保高效履职。有关单位要推进两个清单中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便捷度,方便群众网上和线下办理。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强化两个清单与向基层放权赋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衔接,适应改革工作需要。
链接:
安全生产专题:https://www.hsq.gov.cn/zwgk/grassroots/column/6615877?catId=1000118
救灾专题:https://www.hsq.gov.cn/zwgk/grassroots/column/6615877?catId=100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