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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08 15:16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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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黄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88        


黄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

工作方案

 

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451 号)及《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黄政办秘〔202430 号)部署要求,决定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包括截至2023年底前现行有效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乡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主体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两个以上部门起草的,由起草部门共同进行清理;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不一致的,由现履行该职能的实施部门进行清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实施的,由主要实施部门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乡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乡镇清理。

三、清理重点

重点清理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

1.违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违反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

4.未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相关决定相衔接;

5.违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规定和精神;

6.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发展;

7.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8.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措施;

9.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事项,如要求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或者超越职权规定应当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

10.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事项;

1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管理工作实际;

13.调整对象发生变化或已被新制定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代替。

四、清理步骤

清理工作从20248月开始至1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如下:

(一)提出清理建议(2024825日前)。各责任单位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清理重点,逐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的意见,并填写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825日前报送至区司法局,电子档同步报送至邮箱

(二)开展评估认定(2024925日前)。区司法局组织工作专班,对报送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形成清理结果建议。

(三)审议上报阶段(2024115日前)。区司法局按法定程序向区政府提请审议清理结果建议,经区政府审议后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上报清理结果。

(四)做好收录工作(20241125日前)。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上传、谁更新的原则,分类分级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收录工作。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起草单位收录维护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区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收录维护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本部门门户网站,部门联合制定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收录维护,制定单位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负责收录维护。

各乡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可参照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步骤执行,并2024115日前形成清理工作总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总台账(附件3)和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区司法局,电子档同步报送至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全面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单位,倒排时间节点,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压实责任。清理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归口负责,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对相关文件进行清理,逐件建立工作台账,列明发文字号、公布日期、施行日期、失效日期等要素,全面摸清底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要主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各自职责,严格对照清理标准,科学、准确提出清理建议。

(三)强化统筹衔接。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避免多头清理、重复清理。要充分运用以往清理工作成果,对上次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当修改、废止的抓紧修改、废止。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决定。

联系人:陶梦雯;联系电话:0559—8500375

邮箱:hfxscg2022@163.com

 

附件:1.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2.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汇总表

   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总表

   4.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附件1

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责任单位)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1

印发《黄山区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人社局

黄政〔200126

2001.6.18

2

关于确定黄山区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

区林业局

黄政〔200922

2009.9.18

3

印发黄山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200930

2009.12.17

4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民政局

黄政〔201441

2014.11.20

5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区残联

黄政〔201848

2018.12.28

6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201849

2018.12.28

7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20204

2020.3.27

8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局

黄政〔20206

2020.3.21

9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

区城管局

黄政〔202021

2020.8.8

10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202142

2021.9.1

11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通告

区林业局

黄政〔202210

2022.3.29

12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202228

2022.7.21

13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区生态环境分局

政秘〔20205

2020.6.1

14

印发黄山区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办

黄政办〔2006146

2006.10.17

15

印发黄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财政局

黄政办〔2007188

2007.12.11

16

关于修改印发黄山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821号修订)

区人社局

黄政办〔201330

2013.7.5

17

关于修改印发黄山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发改委

黄政办〔201332

2013.7.18

18

关于黄山区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办〔201520

2015.9.29

19

黄山区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办〔201521

2015.9.30

20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办〔20162

2016.1.20

21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821号修订)

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

黄政办〔201740

2017.11.8

22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规定(修订)的通知

区财政局

黄政办〔20187

2018.3.27

23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黄山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办〔201330号)、《黄山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40号)〕

区政府办

黄政办〔201821

2018.12.11

24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区发改委

黄政办〔20198

2019.4.18

25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关于修改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黄山区政府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黄政〔20091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政办〔201414号)〕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1915

2019.12.11

26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船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太平湖管委会

黄政办〔20205

2020.3.11

27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办〔202025

2020.11.26

28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 20218

2021.5.19

29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 202111

2021.6.24

30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 202113

2021.8.2

31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2114

2021.9.1

32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2115

2021.9.1

33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区科技工信局

黄政办〔202120

2021.10.22

34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财政局

黄政办〔202125

2021.12.27

35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市管局

黄政办秘〔202146

2021.12.31

36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科技工信局

黄政办〔20225

2022.3.24

37

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住建局

黄政办〔20228

2022.5.7

38

关于印发黄山区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

区农业农村局

黄政办秘〔202225

2022.6.30

39

黄山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区文旅体局

黄政办〔202221

2022.7.27

40

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

黄政办〔202230

2022.10.14

41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发改委

黄政办〔202231

2022.10.24

42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

黄政办〔202234

2022.12.5

43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区税务局

政秘〔20233

2023.3.30

44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

区财政局

黄政办秘〔202314

2023.4.23

45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数据资源局

黄政办〔20239

2023.5.24

46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2310

2023.6.5

47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2311  

2023.6.5

48

太平湖临湖项目常态化管理办法

区生态环境分局

黄政办〔202313 

2023.7.26

49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司法局

黄政办〔202315 

2023.10.9

50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投资促进局

 黄政办〔202319

2023.12.12

 


附件2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

名称

发文

字号

拟废止

拟修改

拟宣布失效

已废止

已修改

已宣布失效

时间

理由

时间

理由

时间

理由

时间

废止文件名称

时间

修改文件名称

时间

宣布失效文件名称

 

 

 

 

 

 

 

 

 

 

 

 

 

 

 

 

 

 

 

 

 

 

 

 

 

 

 

 

 

 

 

 

 

 

 

 

 

 

 

 

 

 

 

 

 

 

 

 

 

 

 

 

 

 

 

 

 

 

 

 

 

 

 

 

合计

 

 

 

 

 

 

 

 

 

 

 

 

填表说明:1.本表由区直各部门填写。2.“文件类型栏目参照附件3填写对应序号。3.拟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时间填预计时间。

附件3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文件类型

件数

清理情况

拟废止数

拟修改数

拟宣布失效数

已废止数

已修改数

已宣布失效数

继续有效数

3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5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6

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7

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

 

 

 

 

 

 

 

 

合计

 

 

 

 

 

 

 

 

 


附件4

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文件类型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责任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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