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31日
黄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0〕55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50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全面实施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11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到2021年底,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各乡镇、各部门将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组织开展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各部门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区、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本领域本系统的上下沟通衔接,协调指导全区抓好落实。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选择1-2个重点乡镇或政府部门作为试点,及时将其他领域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责任单位:试点乡镇、试点部门)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4. 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6.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推行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7.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8.完善考核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考核指标,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三)整合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9.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政府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场所,积极借助区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0.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1.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2.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区直有关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区、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示范点。
13.开展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我区实际,选择部分乡镇、区直部门作为区级创新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
从2021年起开展省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积极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要加强宣传交流,区政府办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要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加强合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直有关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政府办会同区直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跟踪对接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统筹抓好落实。 |
区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
2020年 9月底 |
2 |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各乡镇政府 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 11月底 |
3 |
跟踪对接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 9月底 |
4 |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各乡镇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 |
2022年底 |
5 |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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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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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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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完善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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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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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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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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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
区数据资源局 各乡镇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 |
2021年底 |
13 |
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区数据资源局 各乡镇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 |
2021年底 |
14 |
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区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
2022年底 |
15 |
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场所,积极借助区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区数据资源局 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16 |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区数据资源局 区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
2022年底 |
17 |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2020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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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2020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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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区数据资源局 区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20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区民政局 区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21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区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2022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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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选择部分乡镇、区直部门作为区级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区政府办 |
2021年底 |
23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区政府办 区财政局 |
2021年底 |
24 |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
区政府办 示范争创单位 |
2021年底 |
25 |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各乡镇政府 区政府各部门 |
2020年底 |
26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7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区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28 |
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区政府办 区直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抄送: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驻区有关单位,有关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