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作者:黄山区新明乡 发布时间:2023-10-08 08:59 信息来源:黄山区新明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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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

2020年11日以来,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发放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且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按300/月标准发放;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且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下的失业人员按100/月标准发放。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只可申领1次,不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三、网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请:

1.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进行实名认证;

2.认证通过后,阅读申领条件和承诺事项,如无问题,选择“同意”,进入申领页面;

3.系统自动获取参保地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如有问题,选择正确的参保地,填写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申请”;

4.申请成功后,选择“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受理审核结果。

四、现场办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最后一次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失业补助金。

五、申领期限

申领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




黄山市人才发展服务局

2020年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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