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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甘棠镇兴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作者:黄山区甘棠镇 发布时间:2023-07-01 17:09 信息来源:黄山区甘棠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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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村庄单元图则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时限

备注

产业发展

1

幽兰谷艺术禅修主题度假村

0.95公顷

2022-2025年

2

香榧山居

0.08公顷

2023-2025年

3

玫瑰湖山庄

0.15公顷

2023-2025年

4

茶冲露营

2023-2025年

基础设施建设

5

道路拓宽修复

2025年

6

兴村、幽兰停车场

0.20公顷

2023-2025

7

兴村公共厕所

不少于30平方米

2025年

新建

8

幽兰公共厕所

不少于30平方米

2025年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9

老年活动中心

不小于200平方米

2023-2025年

10

党群服务中心

0.40公顷

2023-2025年

11

特色民宿活动点

2023-2025年

人居环境整治

12

户厕改造

2023-2025年

13

高铁安置点建设

2023-2025年

14

兴村、幽兰沿530国道界面整治

2023-2025年

15

兴村、幽兰建筑立面造型整治

2023-2025年

分年度实施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16

林地修复

2023-2025年

17

沟塘清淤

2.16万立方米

2023-2025年

18

河道整治

5.09公里

2023-2025年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文化、卫生等机构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用于商业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特殊用地

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建筑后退要求

新建、改扩建项目,建筑应后退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高铁边界线不少于50米,后退高速公路、铁路干线边界线不少于30米,后退国道边界线不少于20米,后退省道边界线不少于15米,后退县道和乡道边界线不少于10米。

建筑及相关构筑物均应后退主、次要道路边界线不小于1.5米。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应后退规划用地边界不少于3米,同时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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