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08-00041 信息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8-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4 11:13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黄山市人民政府设立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黄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兼任,管委会负责太平湖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

(二)组织实施太平湖风景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建设、管理和维护太平湖风景区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

(四)太平湖风景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五)做好保护太平湖风景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管理与太平湖风景区保护利用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环保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太平湖镇和平村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61136

六、负责人

吴小胜 管委会主任

七、邮政编码

24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