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科学修编《黄山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指导我区未来五年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总结分析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及问题,推进规划修编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林业工作有效对接,实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区“十三五”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多规合一”,更好地满足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界定林地范围。依据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等资料,对2014年度林地“一张图”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行调整。耕地、建设用地上的造林不纳入林地管理范围,单独统计并计入森林覆盖率。比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数据,调整不准确的图斑界和地类界,厘清林地、耕地及其他用地间的界限,查清林地变化状况,保持林地数据的动态性和时效性,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林地保护行政执法提供依据。
(二)修正更新林地 “一张图”。对2015年度发生的林地消长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成果及省林业厅确定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基础空间数据,对林地“一张图”进行修正更新。
(三)调整规划管理因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有关规划要求,全面梳理完善林地“一张图”属性因子,对林地保护等级、主体功能区等林地管理因子逐一确认并纠正错误。
(四)落实林地保护红线。对照《安徽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办法》要求,结合林地“一张图”建设,将林地生态红线控制指标落实到山头地块,使林地“一张图”建设与林业生态红线划定两项成果协调统一,为严格林地生态红线保护奠定基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二)草案编制阶段(
(三)论证协调阶段(
(四)成果审批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住建委、旅委、农委、林业局、国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统计局、规划局、环保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主要负责规划修编相关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做好与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衔接,确保修编后的规划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在修编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和论证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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