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暨提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各文旅体企业:
《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暨提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黄文旅体〔2021〕49 号)文件前期已下发,根据文件精神,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黄山区境内营业,证照齐全、规范经营、业绩显著的文旅体企业、企事业单位、活动举办方等,当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投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文旅体企业,不得列入奖励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
(二)经营年度内无重大投诉及安全责任事故;
(三)均为营业状态,业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资料
1.新业态研发奖
新业态项目是指让游客和消费者能参与体验或多次消费的项目。申报资料:1.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2.2021年度新业态项目投资合同、发票、项目相关照片(带文字说明)等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品牌创建奖
申报材料:1.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2.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场营销(假日旅游)激励奖。
(1)游客(团队、自驾车)组织奖
团队组织申报材料:1.提前1周报备活动方案、市场推广宣传资料;2.与合作旅行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旅行社计划书或行程单;3.申请报告及企业证照资料、企业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无弄虚作假);4.年度接待量汇总表、入住酒店结算发票复印件、酒店住宿登记表(需入住酒店盖章,酒店提供的入住名单与旅行社提供的名单必须完全一致);5.乡村体验点的村或镇证明以及各个点参观游览照片等材料。自驾游客组织申报材料:1.提前 1-2 周报备活动方案、宣传推广材料;2.申请报告及企业证照资料、企业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无弄虚作假);3.自驾车牌号和游客名单及入住酒店结算发票复印件、酒店住宿登记表(需入住酒店盖章,酒店提供的入住名单与自驾游机构提供的名单必须完全一致);4.景点结算单、乡村体验点的村或镇证明以及各个点参观游览照片等材料。
(2)主题节庆活动奖
申报材料:1.活动前1-2周报备活动方案,宣传推广材料;2.申请报告及营业证照资料、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无弄虚作假);3.活动图片、活动规模证明材料、旅行社组织游客证明材料;4.活动宣传信息链接汇总;5.带动旅游经济作用显著证明材料、活动费用支付票据等材料。
(3)其他旅行商(含 OTA)组织的有特色的专题活动,至少提前1-2周向区文旅体局书面上报活动方案,得到同意后,进行线下活动,活动结束后应提供相关活动的证明及佐证材料,区文旅体局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补。
四、申报流程:
请各乡镇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和程序实行申报,要如实提交各奖项所需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扫描版,要条目清晰,装订成册,盖章凭证信息完整,由乡镇审核后报送至区文旅体局。
五、申报起止日期: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30日。
联系人:林佳 联系电话:8500236
陈艳(市场营销激励奖) 联系电话:8500270
附件:1.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暨提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2.奖励资金申请表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49】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暨提振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
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撰稿人:林佳 审核人:周洋)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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