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205-00216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5-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2〕1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5-30 15:59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527        



黄山区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24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维护种粮农民利益,推进我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稻谷补贴政策,资金进一步向稻谷生产者聚焦,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强化水稻生产属地责任,稳定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村集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切实提高我区稻谷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绝对安全。

二、主要内容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区稻谷补贴资金353万元,另外2021年稻谷补贴结余资金0.18万元统筹纳入此次发放,主要用于稻谷生产者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稻谷生产者补贴安排资金318.18万元(不低于稻谷补贴总资金的90%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流转合同没有约定补贴归属方的,按谁种粮谁受益原则,给予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

2.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3.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安排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以及全区符合条件的稻谷生产者摸底汇总面积,测算确定本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补贴安排资金35万元(不高于稻谷补贴总资金的10%

用于奖补村集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集中流转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要求集中连片复垦种植水稻面积达2亩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复垦种植户,给予200/亩补助。

(三)补贴兑付

各乡镇和农水局、财政局要做好稻谷生产者和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补贴基础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严禁虚报。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财政、农水、发改、统计等部门和各乡镇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区农水局会同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区稻谷补贴方案的实施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做好稻谷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并牵头做好稻谷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区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补贴工作,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年度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稻谷生产者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和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面积的摸底造册工作,对于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的另须提供所在地块 “四至”经纬信息,复垦前后对比图片、实施主体流转农户耕地花名册、实施主体承诺书等材料,经乡镇、村两级审核公示无异后,将稻谷生产者和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补贴发放函、清册、公示照片、承诺书等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15日前上报区农水局。区农水局会同财政局对各乡镇申报的稻谷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和区级公示后,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基础数据和发放清册,为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发放等提供依据,并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兑付和监管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稻谷补贴发放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稻谷补贴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以及各类水稻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切实做到“四到户”,既“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发放到户”,严格执行“四不准”,既“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涉农一卡通存折、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和集体支付补贴资金”。

(五)严格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要加强稻谷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在稻谷补贴政策实施中,各乡镇、区直部门要坚持并完善稻谷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要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区农水局、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