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通告
为了切实保护黄山松和全区松林资源安全,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依据《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划定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范围为黄山区全域。即: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新明乡、仙源镇、龙门乡、甘棠镇、耿城镇、焦村镇、乌石镇、太平湖镇、新华乡、永丰乡、新丰乡等14个乡镇的全域。
二、禁止将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调入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
禁止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将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运经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调运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制品的,依法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停止调运、改变用途,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