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聘请陈光明等14位同志为本届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陈光明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姜越良 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国东 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邓六发 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张 健 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
余金华 区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
谢文晋 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监督二股负责人
陈 贞 黄山区五丰源种养专业合作社总经理,市人大代表
朱同德 乌石镇乌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区人大代表
方仁忠 黄山太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棠镇人大代表
汪小桂 安徽谷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 淼 安徽詹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窦 健 安徽徽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梦茜 安徽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通过各种监督渠道了解全区行政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违法活动的检举、投诉情况,以及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有关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和调研座谈;
(四)受有关国家机关委托,专题调查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问题;
(五)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以权谋私或妨碍行政机关正常的公务活动。
三、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积极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依法行政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积极配合、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依据、权限、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