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黄山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
黄山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杜绝农村黑臭水体产生,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科学引导;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我区良好的水环境质量,杜绝农村黑臭水体产生。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资源化、生态化和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模式,合理确定技术工艺和设施规模。
充分考虑治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允许或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要求的村建设终端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村优先考虑农村污水资源化处理模式,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顺应演变趋势,把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保留类村作为治理重点,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推动第三方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村民、村集体和基层党组织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民而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户用水习惯、农田灌溉回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水资源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十四五”目标任务。
(一)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1年至2023年,每年完成1/3左右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基本消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空白区,基本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覆盖率达到75%。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到2025年,新增完成14个行政村达到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三)农村环境整治统筹推进。2025年底,新增完成1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100%,无黑臭水体产生,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完善修复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配套情况和管网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制定并实施管网完善和修复改造方案,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拓展延伸,新建居民点、企事业单位污水管网,应当依据详细规划与道路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入户管网应当与主管网同步建设。改造提升终端设施。对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开展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制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推进设施建设。规范新增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周边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邻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纳管处理;对不能纳管处理的常住人口大于200人或污水产生总量大于20吨/天的村民集中居住区,鼓励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合理选择治理模式。根据处理规模和排放要求,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和工艺设备。鼓励同区域、同类型的村庄技术工艺设备相对统一。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应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适当扩大容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沿河道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要做到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影响水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争取上级奖补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鼓励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建设运维。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预案,保障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出水水质监测,逐步实现日处理能力200吨以上处理设施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加强对运维单位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运维付费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结合农村户厕改造计划和实施情况,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按照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农水、财政、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杜绝农村黑臭水体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明确区生态环境、住建、农水等部门建设和运维责任,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规范验收程序。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订的评估验收办法,明确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成效标准,认真开展区级自查,并做好迎接省、市两级对区级验收结果抽查复核。
(三)强化监督管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考核内容,实行清单管理,开展每月调度。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等作用,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工作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取得更好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